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来源:鄂托克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1:35

字号:

一、临时救助定义: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临时救助对象:

(一)支出型救助

1.家庭成员罹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家庭中的子女接受学前、高中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造成生活必须支出突然增加,子女在校每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总和超出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50%,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3.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需要照顾,致使家庭成员无法外出务工,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4.已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或者已经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因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危重病患者等,在享受其他各项政府补贴、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5.家庭中有慢性病患者,常年服药,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急难型救助

1.对因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原因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住房严重损毁不能居住,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对突发重大疾病需要紧急入院抢救治疗,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重特大疾病参照《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单》(鄂卫健发〔2020128号)中认定的特殊病种范围: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结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神经疾病(严重精神障碍与重型癫痫)、风湿性心脏病等30种。

    三、申请须知: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苏木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苏木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息核对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

四、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患重特大疾病、慢性病人员,应提供申请前12个月内旗县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机构报审单复印件;

3.残疾人应提供鄂托克旗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在校全日制就读的学前、高中、大中专院校以及本科学历的,应提供学生在校证明材料原件;

5.非我旗户籍的,需提供居住地嘎查(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

6.近一年的银行流水一份。

五、咨询监督电话:0477-6212016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