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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政策解读

来源: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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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范围和标准

  具有鄂托克旗户籍,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按年龄段实行分档发放高龄津贴,具体如下:

  70-74周岁鄂旗籍无固定收入(除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外)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800元生活补贴;

  75-79周岁鄂旗籍所有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高龄津贴;

  80-99周岁鄂旗籍所有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800元高龄津贴;

  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7200元。

  申请审批程序

  老年人高龄津贴按照个人申请,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苏木(镇)人民政府入户调查、审核,旗老龄办核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凡具有享受高龄津贴资格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报鄂托克旗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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