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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召开2022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0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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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10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国泉在鄂托克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指挥部会议室召开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十四次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精神、国务院常务会精神、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市委专家人才座谈会精神、旗委十六届3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审议了《鄂托克旗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托克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鄂托克旗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鄂托克旗2022年“以工代农”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鄂托克旗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等事宜。
  一、关于《鄂托克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托克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一)会议指出,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精神,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创新预算管理方式,花钱问效、无效问责,不断提升全旗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会议决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托克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由旗财政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会议要求,一是由许瑞峰副旗长牵头,旗财政局负责,对《鄂托克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托克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由政策法规室审查把关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二是由旗财政局负责,加强事前、事中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进一步严密预算管理。三是由旗审计局负责,尽快对我旗2018-2021年度经济责任进行自查。由旗财政局负责,结合旗审计自查反馈意见及时开展相应整改工作。旗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沟通对接,及时把握上级政策要求,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二、关于《鄂托克旗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会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切实加强我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管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会议决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由旗司法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会议要求,一是由旗司法局负责,进一步细化《鄂托克旗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分管副旗长为组长、旗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时,要进一步完善选聘程序,从各相关领域选拔优秀人才,建立对应人才库,通过入库报名、甄别选拔等程序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备案后发放证书,确保选聘程序公开公正。二是由旗政策法规室负责,旗司法局对《鄂托克旗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再审查把关。
  三、关于《鄂托克旗2022年“以工补农”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
  (一)会议指出,“以工补农”是经全旗“两会”、农村牧区工作会等会议专题研究确定的政策,该方案符合我旗实际,项目覆盖面广、政策导向性强,有利于持续助推全旗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农牧民增收致富。
  (二)会议决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2022年“以工补农”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由旗农牧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会议要求,一是由旗农牧局负责,进一步修改细化《鄂托克旗2022年“以工补农”产业资金扶持实施方案》,强化项目资金问效,成立由旗财政、审计、农牧、工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产业扶持资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详细考核细则,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由柳天云副旗长牵头,旗农牧局负责,超前谋划智慧牧场,抓紧制定舍饲养殖方案,在当前立地条件干旱、草原承载力有限的形势下,探索在全旗部分嘎查实施“全年禁牧+舍饲养殖”的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干部转观念、群众转方式,让草原休养生息。进一步完善农牧产业链条,引进屠宰加工企业,完善病死畜处理链条,拓展饲草料采购市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农牧产品市场自主竞争力,加快补齐农牧业发展短板。三是由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关于《鄂托克旗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
  (一)会议决定,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鄂托克旗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由旗农牧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旗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二)会议要求,一是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与“以工补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找准当前发展中的薄弱项,抓紧补齐短板,以创建促提升。二是由柳天云副旗长牵头,旗农牧局负责,月调度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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