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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8-12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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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鄂托克旗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决定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以下简称“核验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义和核心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抓落实”和“五级书记抓扶贫”等机制推动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方式,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从2020年7月开始,国家将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情况。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的同时全面开验工作,是检验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决兑现党中央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是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性工作。旗住建局、扶贫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核验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核验工作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搭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筒称信息平台),开发核验手机APP。旗住建局、扶贫办要有序组织各苏木镇,根据手机APP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以行政嘎查村为单位逐户核验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确保核验工作6月20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完善三年系统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搭建了新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系统与手机APP暂未实现互联互通。旗住建局、扶贫办要根据三年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逐户录入住房保障信息,并上传相关住房安全有保障佐证材料,6月20日前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核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坚决落实“政府统筹、部门负总责、苏木镇抓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旗核验工作全覆盖。手机APP信息核验责任主体为嘎查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负责对我旗3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核验,将核验工作情况和住房现状照片等信息在信息平台(或手机APP)中进行登记,核验一户登记一户;三年系统信息录入责任主体为旗住建局,负责密切配合并指导监督嘎查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核验工作,确保核验工作准确无误;旗扶贫办要依据扶贫大数据平台、自治区普查结果,向旗住建局提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之外其他形式保障住房安全信息,确保核验工作顺利完成。 

  (三)密切协作配合。旗住建局、扶贫办要组织各苏木镇、嘎查村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严实深细开展核验工作。在核验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核验过程真实,核验结果准确,核验信息完整。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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