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20〕195号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和我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旗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岁末年初正值安全生产错综复杂、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的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以来全国部分地区、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加之企业追赶工期和生产效益意愿强烈,受冰冻、降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苏木镇、各园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安委会的决策部署,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深刻分析和汲取近期周边及其他地区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警醒,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紧而又紧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半点马虎。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完毕检查反馈的问题隐患,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好《鄂托克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办法》,持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风险,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二、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苏木镇、各园区、各部门要按照《鄂托克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组反馈问题隐患清单,举一反三,全面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结合辖区、行业领域实际和特点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全面管控安全风险,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要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动态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实行倒逼式、限期式、清单式管理。要在排查隐患的同时紧盯隐患整改的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同步推进,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要贯彻落实好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特别是重庆“12·4”一氧化碳超限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二是要严格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突出抓好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五个关键人”履行安全职责,推动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三是要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重点矿山企业、重点工程,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四是要全面开展煤与瓦斯突出、水害严重、冲击地压等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深化防火灾、防窒息专项治理,严防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带班、分管负责人不在岗,以及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作业;对节日期间正常组织生产的煤矿,要督促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分管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岗要求,未执行要求的停止作业。五是要加强机械设备、矿山车辆的安全管理,在做好维修与检测方面台账记录外,在设备运行工作的过程中,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动态控制,确保万无一失。六是要加强采区、采空区、边坡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检查,落实好破碎系统自动化集中控制制度要求,深化机电设备等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停止爆破作业和停产撤人制度。七是要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关,严格落实复产复工验收制度,严厉查处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对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要落实“一对一”盯守责任,严防擅自组织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要督促企业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关键作业工序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突出防范化工行业非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是要强化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对此前各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下达的执法指令落实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的复查和检查,照单对号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对那些无特殊理由,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没有任何的商量余地,必须立即依法停产整顿,绝不包庇迁就。三是针对我旗部分危化生产企业控制室、交接班室等需要搬迁改造拆除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拆除搬迁和数据接入工作。同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判搬迁改造拆除和数据接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把各方面的问题想全面想周到,确保不出问题。四是要紧盯看牢化工园区、重点企业以及储罐区、油气管道等关键部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应急预案、救援力量,坚决杜绝泄漏、燃爆等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出现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销售、超量储存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发生。
(三)道路运输领域。一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二是要突出抓好危化品运输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动态监管,持续巩固好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成果。三是要加强对我旗各类客运、货运及公交车驾驶人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四是要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矿区园区道路、农牧区道路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道路安全标识标线、破损路面的整治。
(四)消防安全领域。要严格按照《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开展,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今冬明春全旗火灾形势稳定。
(五)建筑施工领域。一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中毒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二是要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切实保障施工安全。三是要强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工人采暖供热、临时用电、生活用电等各环节安全隐患。停工的施工现场要合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四是要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的安全隐患,加大对住宅小区、大型餐饮场所等地燃气使用和小型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好入户检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防止泄露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六)冶金等工贸领域。一是督促企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管道、阀门、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二是要紧盯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管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防“三违”、盲目施救等引发事故。三是要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运行,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七)特种设备领域。一是要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厂内机动车进行检测检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同时要强化企业通勤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交通工具和场内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万无一失。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电力、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等领域,聚焦重点时段和极端天气等,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三、紧盯问题隐患,确保整改闭环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做到专人排查、专门研究,及时报告、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通过不间断、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最大程度地确保我旗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是要严格按照“把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把安全隐患当做事故来处理”和“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疏忽”的要求,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要积极借助专家力量,补齐监管薄弱、能力不足的短板,完善健全“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三是要实施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所有上级督查反馈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并做好“回头看”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四是要从严执法,抓住隐患整改核心,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按照相关法律和“四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确保隐患查的出来,整改到位。五是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加强跟踪复查,强化现场管控,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四、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今年入冬后,寒潮影响范围广、强度大,冷空气较为频繁,冬春季一些地方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升高,黄河我旗段已经进入凌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苏木镇、各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一是要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凌汛、森林草原火险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事故灾害。二是要提高防凌决策指挥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强化抢险物料储备,加大黄河河道管理防护力度。三是要完善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加大对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加强节日祭祀用火和野外用火监管,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四是要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各苏木镇、各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一是要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制度,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要严格执行24小时巡堤查险制度,黄河我旗境内重要段落和关键部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凌情变化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和上报。三是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