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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1-1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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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0〕7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鄂托克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鄂托克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鄂托克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各部门联动配合,提高城市建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贯彻执行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我旗城市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论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协调各部门建设工作重点,科学、合理的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旗政府统筹贯彻鄂托克旗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机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旗人民政府统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城市建设和管理形式,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鄂托克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运行。联席会议召集部门及人员具体如下: 

  总召集人:王国泉  旗委常委 政府旗长 

  召 集 人:贾  瑞  旗委常委 政府副旗长 

  崔向军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成员:闫  宏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越祖鹏  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主任 

  黄斯庆花旗纪委监委派驻住建系统纪检监察组组长 

  武美英  旗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米海蜚  旗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  俊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温慧云  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邵玉林  旗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万鹏东  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局长  

  白金泉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  永  旗供电分局局长 

  张利云  旗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张  蕊  旗移动公司总经理 

  郝小龙  旗联通公司总经理 

  白  鹭  旗电信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全旗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形式,统筹安排工程建设项目,通报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传达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办公室主任由旗住建局局长崔向军担任。会议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然替补。 

  三、主要职责 

  (一)统筹计划并甄选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对计划实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审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城市管理、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电、气、暖、通讯管网建设、人防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节能改造、房屋征拆等工作目标和重点,审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明确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工作目标及职责,统筹项目的安排和部署。 

  (二)研究和讨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各自承担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及其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协调和部署阶段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四)对各自承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与之相关的协调解决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和决策部署,落实旗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 

  (二)协调各成员单位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分工协作等问题。 

  (三)交流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各自承担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协调和部署阶段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全旗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五)计划、研究有关报请旗政府审定的城市建设工作方面的决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坚持标准,科学组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保证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按时限要求推进议定事项落实落地。 

  (四)会议牵头单位和召集人对施行联席会议制度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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