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2-0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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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发〔2020〕200号
各有关部门:
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201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30号)精神,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旗代建中心负责,审价中心配合,组织实施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院内硬化及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概算价85万元,资金通过财政统筹安排。
二、项目投资金额最终以审价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三、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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