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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6-0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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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发〔20203

  

  

苏木镇、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3

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湖北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作出重要批示。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防控工作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市有关领导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病传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联防联控。旗、苏木镇负责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相关部门之间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要求,科学开展和应对疫病防控,确保防控成效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提高全社会对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意识,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到群防群控。

  (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依法依职责分级负责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支撑性预检分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卫健部门要指导个体诊所、村(嘎查)卫生室、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密切关注武汉来我旅客及从武汉返乡人员,及时识别可疑病例,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各零售药店要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问询、登记、排查。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苏木镇、相关部门要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强化对重点地区和关键部位的防控,有效防止疫病输入。要重点加强对全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在汽车客运站等交通乘降点和公路入境口等地设置明显的入境提示、警示牌,提示发热患者主动接受排查;对各类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要加强春节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和各类自发聚集活动的管理,尽可能降低传染风险。要以嘎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摸排辖区从武汉返乡人员、在武汉就读学生等相关居民情况,并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情况应立即疾控部门报告。

  (三)全面加强疫情监测。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要提高诊断和报告意识,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分析,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认真开展监测、发现、报告和分析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群体性、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以及规范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等就诊患者的报告。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

  (四)全面强化救治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为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做好病例的诊断工作,对于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定,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首例病例确认程序执行。一旦出现诊断病例,要就地隔离进行救治,未经批准不得转诊。对于重症病例,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进行集中救治。

  (五)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和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有效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要加强院感控制管理,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医疗操作可能传播的风险,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普遍建立监测点,加强预防知识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疫病向农村牧区扩散。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建设美丽乡村整治重点区域环境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范围集中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辖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要重点加强车站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特别是冬天封闭环境下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引导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时期,减少不必要外出,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个人卫生意识和体育锻炼,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宣传和网信部门要切实做好舆论管控相关工作,及时转发全国、全区、全市官方网站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卫健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疫病预防措施等基础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科学防护知识,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要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有效消除社会恐慌

  (八)强化疫情信息报告和应急值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觉增强报告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零报告和防控工作日报告制度,每日16:00前将当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病例密切接触者统计报告报至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整理汇总全旗情况后,按要求向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时,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应于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报告。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尤其是重点加强群体性、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以及规范抗菌药物治疗无效等就诊患者的报告,绝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重要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旗、苏木镇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健部门,负责制定细化防控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织密疫情防控网,建立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卫生健康、公安、农牧、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定期通报和疫情会商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落实有力,充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强化物资保障苏木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安排专项经费,为疫情监测、处理、消毒消杀、防护用品储备以及配备负压救护车等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并将督查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附件:1.鄂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

              2.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名单

  

 

  附件1

  

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组成人员

  总   指   挥:王国泉      政府

  常务副总指挥:贾  瑞      旗委常委、政府副长  

  副  总 指 挥:张志明      旗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周晓龙      政府办主任

                闫  宏      政府办副主任

                            卫健委主任

   成        员:

                乌日希拉    宣传部副部长

                周海涛      网信中心主任

                武永宁      发改委主任

                蒋治军      工信和科技局

                武文峰      教体局局长

                杨丽梅      民政局局长

                郭朝晖      财政局局长

                巴雅尔图    人社局局长

                乔世怀      交通局局长

                崔向军      住建局局长

                乌兰花      生态环境局局长

                阿拉腾朝鲁  农牧局局长

                李月生      林草局局长

                奇牧人      文旅局局长

                常存旺      应急管理局局长            

                额尔德木图  司法局局长

                兰  峰      市场监管局局长

                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乌吉斯古林  气象局局长

                张  宇      消防大队大队长

                周晓伟      武警中队中队长

                莫日根毕力格   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额尔德木图  卫健委副主任

                薛斌全      卫健委副主任

                巴图孟克    乌兰镇镇长

                单乌兰其其格   棋盘井镇镇长 

                卢彦军      蒙西镇镇长

                高  宇      木凯淖尔镇镇长

                孟根吉嘎素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朝  克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乔斌同志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疾控预防技术组、医疗救治组、健康宣传组、医废处置组、舆情管控组、交通和安全保卫组、体温检测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等十个组。

 1.疾病预防技术组

 组  长:张永飞      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疾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疾控中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隔离、临床诊断等处置工作;核实诊断,核准确定疫情级别;收集、统计、管理和报告疫情信息,对疫情的发展趋势进行动态分析,彻底弄清传染源、传播途径及传染源接触者,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并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接触者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组织开展疫情控制处理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巡诊、培训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2.医疗救治组

    组  长:乔  斌      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薛斌全      卫健委副主任

   额尔德木图  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负责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等救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收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技术和资料;配合疾控部门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提供评估、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分析疫情动态,为控制疫情提出技术对策和措施;指导并负责旗内染疫病人抢救治疗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3.清洁消毒组

   组  长:张永飞     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各中心卫生院、6个苏木镇、疾控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消毒;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等终末消毒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医废处置组

      长:张永飞    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项正平    环保局副局长

    郭  斌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金  泉    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负责医疗垃圾转运、消毒及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安全及时转运及处置;阻断由医疗垃圾造成的传染源;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理医疗垃圾;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5.健康宣传组

   组  长:乌日希拉  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乔  斌    卫健委主任

             崔喜胜    卫健委副主任

      宝音图    教体局副局长

             周海涛    网信办主任

      石  蓉    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高  平    能源局副局长

             脑明达来  疾控中心主任副主任

             常奇珍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政办主任

             王  雄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党政办主任

             成  员:旗健康教育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

   负责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教育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协同医疗救治组做好有关预防知识的宣传;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6.舆情管控组

   组  长: 乌日希拉    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周海涛      网信办主任

               王友林      融媒体中心主任

               崔喜胜      卫健委副主任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部门的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经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通报和发布有关疫情信息;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郭朝晖   财政局局长

       成  员:图  雅   财政局副局长

              康孝荣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胜利   发改委副主任

              崔喜胜   卫健委副主任

  负责组织应急工作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器械和相关物资的供应,做好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物资储备;协调解决政府应急征用工作;确保疫情处理工作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疫区群众生活急需物品的调拨、发送和粮油、食品、防治药品的供应;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8.交通和安全保卫组

  组  长: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王东升    交通局副局长

          牧  仁    文旅局副局长

          黄海亮    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敖日格乐  民政局副局长

            6个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负责做好社会维护稳定工作;组织通信联络的畅通和交通、旅游方面的安全,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交通卫生、检疫、警戒等各项工作;做好群众自治、疏导等工作;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9.体温检测组

   组  长:额尔德木图    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6个苏木镇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

   负责8个体温检测点(乌兰镇2处、阿尔巴斯2处、其他苏木镇各1处)体温检测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措施;排查从武汉归来以及有疑似病例地区的人员、车辆信息并做好登记;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10.督导检查组

  组  长:孔垂军      旗委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青格乐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额尔德木图  卫健委副主任

          郭  斌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督查室负责督查全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执法局监督执行传染病法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承办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防控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1.防控指挥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出应急防控措施的建议,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做好信息传递和工作落实督查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指导各苏木镇、部门开展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宣传防控知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完成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宣传部:负责组织融媒体中心,及时报道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疫情信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宣传,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专题采访。

   4.信中心负责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工作。

   5.发改委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争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运生产、生活所需物资。

   6.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全旗通信和政务网络畅通。疫情发生期内,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组织做好涉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病在涉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7.教体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和宣传教育。

   8.民政局: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9.财政局:及时安排和拨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常监测和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10.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卫生检疫工作,负责组织车站工作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登记等交通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防控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生产生活物资。

   11.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疫及卫生监督工作,制定防控技术方案。

     12.林草局负责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湿地、水库、公园等鸟类集中活动区巡查工作,即时发现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处置措施;做好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疑似染病或死亡野生动物公众警示教育。

   13.文旅局:组织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4.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全旗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6.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人动物有关的产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管理。协助卫健、农牧等部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规范处理生物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17.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协助直各有关部门在企业、社区、村和学校等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和防护意识。

  18.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9.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储备、卫生检疫、市场监管和污染扩散的控制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各苏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苏木镇根据工作也需要成立相应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地苏木镇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等活动。

  3)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4)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房屋、开窗通风、勤洗手,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5)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公众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的基础常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6)苏木镇以及居委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附件2

  

托克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专家组名单

  

  康志飞      旗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巴格那      旗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玉清      旗人民医院中医主任医师

  高烨平      旗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杨晓春      旗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乌云达来    旗人民医院感染疾病科副主任医师

  魏艳霞      旗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王冬梅      旗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主管护师

  薛  刚      旗人民医院放射科医师

  吕晓龙      旗人民医院检验师

  阿木尔巴图  旗蒙医综合医院副主任医师

  乌图娅      旗蒙医综合医院主任医师

  方占福      旗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张改军      旗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刘  忠      旗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检验师

  金  泉      旗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武艳玲      旗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

  梁慧敏      旗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巴特尔      旗疾控中心检验科医师

  苗瑞虎      旗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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