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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摸排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1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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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发〔2021〕146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摸排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鄂托克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

  “厕所革命”摸排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改厕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为实现鄂托克旗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旗级督导、苏木镇落实、农牧民日常维护、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长效管护服务模式,形成“管用维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各苏木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让农牧民用起来更加省心、舒心。成立高质量的“户改厕管护维修服务队”,并且在人口聚居区建立零配件销售点,确保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得到长效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小问题不出户,大问题不出村”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针对2018年以来全旗实施的改厕8876户(集中点统一改造接入的改厕户412户,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743户,室外免冲洗设备2721户),围绕改厕质量是否合格、项目施工是否规范等进行逐村逐户摸排整改。

  (一)问题整改方面。一是对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中提出的10个方面66条问题全面进行整改。二是对照住建厅7月16日督导我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时指出的乌兰镇污水处理厂厂容厂貌、药剂存放、化验项目、软件资料不达标不完善;垃圾清运、填埋等环节存在分层填埋、土方掩埋、积液处理、垃圾焚烧二次污染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对照厕所卫生环境、维修服务等工作到不到位,农牧民是否满意等进行整改。四是对照管护机制建立情况、重点运维管理制度、运行管理模式、资金落实情况等问题进行整改。五是重点对全旗7月份以来督查中发现的在苏木镇换届期间各分管领导工作移交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衔接出现空档导致问题频发;苏木镇存在为完成任务给不符合条件的农牧户改厕,导致设备闲置;全旗户改厕设备运行维护费用至今未落实到位,造成设备维护不及时;个别单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普遍存在线路老化、曝气泵外露现象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宣传引导方面。对于改后不愿用的问题,重点看对农户的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和科普培训够不够,农民传统的生活习惯、思想观念有没有转变过来,排查农户对改厕工作不满意的问题。

  (三)开展培训方面。重点看各苏木镇是否对于户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部分农牧民不会使用、自行断电等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嘎查村宣传栏及村民大会,积极宣传“厕所革命”的重大意义和使用方法;同时看旗委农牧办、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否邀请专家对苏木镇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嘎查村三委班子、嘎查村农牧民代表以及运维服务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限时整改阶段(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8日)

  针对自治区、市、旗三级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各苏木镇要利用一周时间完成所有整改任务,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立行立改;同时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最终实现全部销号。

  (二)督促检查阶段(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5日)

  旗排查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问题厕所”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于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苏木镇党政一把手要向旗主要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三)建立机制阶段(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31日)

  坚持建、管、修、用并重原则,建立健全厕所建设、维修与管护制度,形成苏木镇为责任主体、管护服务队为维护主体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户改厕问题排查整改责任担当,全面压实责任。二是各苏木镇要将户改厕摸排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包村干部要深入改厕户,协同苏木镇保质保量完成摸排整改任务。三是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务必摸排整改精准到位,让“厕所革命”真正成为农牧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强化调度监督。旗委农牧办(农牧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日调度、周通报和实地督导。旗纪委监委要对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严格监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行严肃问责;对排查整改工作组织不力的苏木镇进行通报、约谈,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拖延整改、漠视整改等行为发生,确保排查整改落到实处。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苏木镇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第一责任人,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苏木镇要尽快建立定期“回头看”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做好维护整改工作。抽调精兵强将,推进农村牧区厕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系统性存档。全面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从严从实查找问题,持续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和长效管护水平不断提升。对上级督导检查、暗访调查、舆情信息、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从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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