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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旗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16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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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1〕9号

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国市监信〔2020〕1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7〕8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113号)及《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18号)等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运用,夯实数据基础,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对各部门涉企信息归集以及运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情况

  截至1月21日,全旗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各类信息1067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9749条,行政处罚信息1276条。全旗共有17个部门开展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其中归集信息较多的单位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税务局、旗生态环境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城管执法局和旗烟草专卖局,剩余部门尚未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影响了全旗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进度。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全旗各有关部门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一单两库”基础数据部门共计18个,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981条、执法检查人员350人。其中:完善“一单两库”部门17个,录入抽查事项清单17个部门,录入执法人员18个部门。2020年,全旗4部门共开展随机抽查39个批次,计划抽查市场主体439户,检查完成439户,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3个批次,旗市场监管局与旗应急管理局、能源局、人社局各开展跨部门抽查1个批次。

  二、存在问题

  (一)涉企信息尚未实现所有部门参与和信息全面归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0月1日以后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要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归集。但从目前统计情况看,各部门已公示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特别是很多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归集公示信息为零,需要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

  (二)全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缓慢。目前,我旗4个部门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其它部门都没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协同监管平台应用进度迟缓,严重影响全旗的整体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亲自过问落实推进进度,确保全旗各有关部门应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涉企信息,完善本部门“一单两库”,运用协同监管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推开。

  (二)全量归集涉企信息。要按照“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和“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真实全面地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三)全面推开运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管平台各项功能的运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协同监管平台应用推进办法,在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同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附件:《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使用情况统计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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