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19号
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有力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在我旗落实落地,确保全旗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稳步推进、高效完成,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辅警队伍,切实提升辅警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职业化水平,决定成立全旗公安机关全面深化辅警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乌云巴根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郭朝晖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李 锵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丽霞 旗委编办主任
巴雅尔图 旗人社局局长
段莲芳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白 丽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斌 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段文刚 旗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段文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统筹推进全面深化辅警改革工作。
2.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协商解决辅警员额管理、人员招聘、职业保障、管理监督等重大涉改事项。
(二)办公室
1.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的组织、联络、指导、协调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机关单位反馈的涉改问题,联络各成员单位予以协调解决,遇有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
(三)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议定提交旗委、政府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涉改事项。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参会范围原则上为领导小组成员,如遇特殊情况,可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辅警《条例》的关键举措,事关我旗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事关我旗更高质量平安建设,事关我旗广大辅警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辅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统筹把握好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率先突破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奋力打造辅警改革品牌地区。
(二)加强组织领导。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量重,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深化辅警管理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亲自过问、抓好部署,确保辅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稳妥推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联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对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及时分析研判,妥善处置应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辅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