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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设施后续运行维护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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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发〔2022〕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设施后续运行维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鄂托克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设施维护运行内容及预算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鄂托克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

设施后续运行维护方案

  为巩固提升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牧区户改厕和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建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丽乡村,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运行维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美丽宜居鄂托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政府主导、苏木镇主体、嘎查村实施、全民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安排经费投入,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推动机制,形成苏木镇、嘎查村、网格员、农牧民联动参与的格局。

  (二)坚持建管并重。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改厕、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同时要做到改建与管护同步实施,确保后续管理、维护及时有序到位,避免出现二次污染。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突出农村牧区户厕管护,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意识,充分调动农牧户参与改厕后续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目标

  按照“旗级督导、苏木镇落实、农牧民日常维护、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管护模式,形成“管用维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充分调动改厕户主体能动性积极性,由各嘎查村组织本嘎查村懂技术会维修的能人组成社会化维护队伍,实现“小问题不出户,大问题不出村”,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及户改厕建成后无人管护或管护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促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迈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四、具体维护内容

  (一)户改厕运行维护。三年行动以来(2018—2020年),全旗实施户改厕8524户(任务数8876户,其中集中点污水处理352户),其中旗政府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八类人群”改厕户929户给予适当维护补贴。维护内容主要为日常维护和罐体破损维护。

  (二)公共水厕运行维护。全旗农牧区共有公共水冲厕所23座(乌兰镇3座、棋盘井镇3座、蒙西镇4座、木凯淖尔镇5座、阿尔巴斯苏木5座、苏米图苏木3座)。具体维护费用包括日常维护(水笼头、水管、照明设施、供暖设施、厕具等)、水电费、人员工资、吸污费。

  (三)垃圾压缩站运行维护。全旗现有垃圾压缩站9座(乌兰镇2座、木凯淖2座、阿尔巴斯苏木3座、棋盘井2座),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维护费、驾驶员工资、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

  (四)垃圾填埋厂维护运行。全旗现有3处垃圾填埋厂(木凯淖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各一处),主要维护内容为:日常维护、机械和人员工资费用。

  (五)闪蒸炉运行维护。现有闪蒸设备9座(乌兰镇1座、棋盘井镇2座、蒙西镇1座、木凯淖尔镇2座、阿尔巴斯苏木2座、苏米图苏木1座)。主要维护内容包括人员工资(垃圾分捡)、水电费及日常维护费用等。

  (六)查布居民区自来水净化站管护。因受水质影响,2020年水利局在查布实施自来水净化工程,后续需苏木维护,主要为电费、人员工资、和日常维护。

  五、资金预算

  (一)户改厕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政府保障“八类人群”户厕维护补贴,平均每户300元,主要由燃油费和人员费用组成(平均里程往返80—100公里,燃油费以每公里1.1元计算,人工工资200元/次,农牧民承担坏损设备、菌群等费用),合计费用27.87万元/年;罐体坏损破裂按3%计算,维护费用0.5万元,年维护费13.95万元/年。两项费用合计41.82万元/年。

  (二)公共水厕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平均年维护费用5万元,23座共需115万元/年。

  (三)垃圾压缩站运行维护费预算。每座维护费用8万元/年,9座合计72万元/年。

  (四)垃圾填埋厂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每处年维护费用18万元,合计费用54万元/年。

  (五)闪蒸炉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每座费用6万元/年,合计54万元/年。

  (六)查布居民区自来水净化站管护费。10万元/年,其中:人工费2.4万元,日常维护3万元,电费(冬天加热)4.6万元。

  以上所有运行维护费用总计346.82万元/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苏木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负责对公共水厕、闪蒸炉、户改厕等基础设施后续管理维护工作的协调及后续维护管理落实工作,形成日常维修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检查考核,保证正常运转。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建立以嘎查村为主体的户改厕运行维护自主管理机制,充分激发农牧民群众维护的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确保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效。

  (二)强化考核督查。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会同旗委农牧办加强对苏木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督查考核。

  (三)强化资金保障。将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设施后续运行维专项资金346.82万元(详见附表:鄂托克旗农村牧区户改厕及人居环境设施维护运行内容及预算)列入财政预算,以旗级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维护费下拨苏木镇。旗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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