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2〕13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鄂托克旗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鄂托克旗“十四五”户改厕
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快推进“亮丽鄂托克旗”“文明鄂托克旗”建设,扎实推进我旗农村牧区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改善和提升厕所卫生质量和治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便民适用、因地制宜、试点引路、建管并重、明晰责任的原则,按照经济适用、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绿色环保、标准规范的要求,农村牧区采取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社会参与、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的作用,农村牧区以户用卫生厕所为主的新格局。增强农村牧区厕所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改善我旗农村牧区人民群众如厕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重点完成旗区三个苏木镇33嘎查村193座农村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其中乌兰镇110座、蒙西镇20座、苏米图苏木63座。2023年,重点完成旗区三个苏木镇37嘎查村160座农村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其中乌兰镇90座、木凯淖尔镇50座、苏米图苏木20座。2024年,重点完成旗区三个苏木镇43嘎查村286座农村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其中乌兰镇66座、木凯淖尔镇200座、苏米图苏木20座。2025年,重点完成旗区三个苏木镇37嘎查村136座农村牧区户厕改造任务,其中乌兰镇66座、木凯淖尔镇50座、苏米图苏木20座。
三、重点任务
(一)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等技术规范标准。加强规划引领,从群众如厕需求和方便入手确定公共厕所数量和布局,并形成选址方案,着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儿童、母婴等特殊群体以及妇女的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经济性、实用性、环保性,增强如厕的便利性。
(二)以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工作,统筹各地嘎查村区位、农牧户数量、聚居程度等因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引导农村牧区积极推进公共厕所和农牧民户厕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对人口规模大的嘎查村及国、自治区干道沿线的嘎查村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有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消除农村牧区传统蹲坑旱厕、露天厕所。加强厕所与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机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集中处理农村牧区污水垃圾。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厕所革命”,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增强“四个意识”的重大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充分认识推进“厕所革命”对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并明确牵头部门、实施主体,提供政策和组织保障,作好监督考核。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在厕所用地规划、建设、用水、用电等方面支持厕所建设,与农村牧区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相衔接,采取分类补贴、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出让土地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将“厕所革命”相关指标作为硬性条件,开展定期督查、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建设管理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并进行约谈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谋、共建、共治和文明如厕的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选取“厕所革命”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鼓励群众主动改善生活环境,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加大科普力度,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等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