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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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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政办发〔2022〕129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好事办好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全旗农牧民及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大病户、残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镇实际困难户、农牧区困难户8类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群众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用煤保障范围
  全旗各苏木镇农牧民及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以及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大病户、残疾户(被评为一级和二级残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镇实际困难户、农牧区困难户8类困难群众。
  三、保障方式
  精准统计,科学预测用煤缺口,细致摸排各苏木镇农牧民、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冬季取暖用煤量,积极协调煤源,保障冬季用煤;同时,精准划定范围,精准实施补贴,由政府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统一采购燃煤,根据各苏木镇所报困难群众户数进行分配。
  四、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为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刘锐副旗长任组长,柳天云副旗长、那顺德力格尔副旗长任副组长,旗能源局、住建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部门及各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杨振平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沟通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旗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部门形成联动合力,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旗能源局:负责做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调供工作,与煤矿企业协商购买平价煤,并运送至各苏木镇集中点。
  (二)旗财政局:负责及时将涉及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三)旗住建局:负责做好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用煤摸底保障工作。
  (四)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牵头,旗民政局、医保局、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精准摸底全旗8类困难群众户数,并对发放补贴的困难户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苏木镇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五)各苏木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精准摸底上报、审核把关及组织分配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全力抓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专事专办,确保责任到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两办督查室要全程跟进全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对职责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部门及负责人进行通报,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重点人群,凡是未按时按标准和要求将补贴兑现给重点对象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2年鄂托克旗困难群众冬季用煤供暖补贴情况统计表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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