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鄂托克旗段工程 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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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23〕21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鄂托克旗段工程
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和职务调整,为进一步做好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鄂托克旗段工程社会稳定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鄂托克旗段工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 长:那顺德力格尔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 锵 政法委副书记
兰 峰 旗交通局局长
成 员:闫 宏 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乌日希拉 旗发改委主任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忠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朝 克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越祖鹏 旗住建局局长
吉 雅 旗农牧局局长
乌云特古斯 旗文旅局局长
乔治华 旗水利局局长
方建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武子龙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蒋治军 旗林草局局长
王建东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局长
奥治平 旗交通局副局长
张彦新 阿尔巴斯苏木达
今后除旗领导外,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负责人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