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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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23〕35 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和我旗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部署,推动我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增加品牌影响力,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那顺德力格尔 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崔向军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吉 雅 旗农牧局局长
张 勤 旗财政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白金刚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股长
苏日娜 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孔垂侠 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会长
罗美琳 旗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张 甜 旗自然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工作,指导、协调、督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崔向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今后,除旗政府负责同志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认定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