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发〔2023〕40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电网建设“双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3年是全力推进市委“三个四”发展目标的攻坚之年,为全力破解电网建设难题,建立健全高效议事协商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按期供电,以强有力电网支撑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旗人民政府与鄂尔多斯电力公司会商研究,决定成立全旗电网建设“双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全旗电网建设“双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首 长: 王国泉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田 斌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刘 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武永宁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宋聪月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邹小兵 市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张海峰 市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
奇牧人 西保局局长
王 俊 旗政府办主任
乌日希拉 旗发改委主任
杨振平 旗能源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兰 峰 旗交通局局长
蒋治军 旗林草局局长
越祖鹏 旗住建局局长
吉 雅 旗农牧局局长
乔治华 旗水利局局长
朝 克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方建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贺 磊 乌兰镇镇长
额定达来 棋盘井镇镇长
张有明 蒙西镇镇长
格希格巴图 木凯淖尔镇镇长
张彦新 阿尔巴斯苏木达
李 慧 苏米图苏木达
高 强 市供电公司工程建设部部长
曹国武 市供电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
史培峰 市供电公司鄂托克旗供电分公司经理
李纪军 市供电公司棋盘井供电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建设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研究破解重大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推进、按时完成电网建设任务。
二、工作职责
市供电公司:负责审核电力工程实施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电网项目建设任务,及时调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旗自然资源局:协助做好电力工程规划、市政廊道规划,协助做好压覆矿产资源协调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线路及相关工程的规划选址、现场踏勘、土地征收等规划及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旗能源局:在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的前提下,限期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旗林草局:通过绿色通道做好林草手续审查、报批、行政审批工作。
各苏木镇政府:负责协调村民或村集体签订电力工程施工中清障、青赔、征地、拆迁、压覆矿产等补偿协议,配合配网工程规划和路径协调,配合施工方开展征用补偿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做好电网工程项目建设。
鄂托克供电分公司、棋盘井供电分公司:负责取得管辖地区配网工程项目所需支持性文件,配合完成建设过程中征地协调工作;完成配网工程的计划上报,协助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协助完成配网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及各类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管理并组织配网中标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各苏木镇、开发区、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旗供电分公司、棋盘井供电分公司要主动承担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强化要素保障,形成电网建设工作的联动合力。旗人民政府将定期对电网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和责任落实不力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