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14 08:06

字号: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
  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90号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献血条例》,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保障临床用血的需求和血液安全,现将2023年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鄂托克旗工矿棚户小区帅丰社区二楼会议室(乌兰镇)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二)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棋盘井镇)
  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11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二、享受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内蒙古自治区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有关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27)的相关要求,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按照以下规定临床免费用血:
  (一)献血者本人医疗临床用血时,五年内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其他事宜
  (一)参加献血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
  (二)献血前两天不得饮酒,献血当天必须进清淡早餐,不得食用奶制品、豆制品、蛋类、方便面等食物。
  (三)请各单位给予参加献血人员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
  (四)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微信、企业微信、钉钉等工作群中积极宣传无偿献血活动,大力传递和弘扬无偿献血正能量。
  (五)园区管委会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内的厂矿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献血。
  (六)请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于10月23日前将《鄂托克旗2023年无偿献血人员登记表》报至邮箱。
  联 系 人:梁  娜    高优娜
  联系电话:0477-6212449,14784770058,13904771445
  邮    箱:29796522@qq.com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地图

蒙ICP备050028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6240008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2号

Email:etkqrmzfwz@163.com

电话:0477--6211002

传真:0477--62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