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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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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55号

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鄂托克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我旗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助力鄂托克旗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上下联动、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新增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家以上,形成“储备一批、孵化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二、服务举措
  (一)建立上市服务领导包联机制。对进入市级重点上市后备库的企业,县级领导进行“一对一”包联,推动后备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入驻企业蹲点服务,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度。(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及旗直各相关部门)
  (二)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国范围遴选优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建企业上市挂牌专家服务团,指导全旗制定企业上市挂牌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牵头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旗财政局)
  (三)健全服务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全旗主导产业、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旗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遴选优质企业进入市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服务团队针对推荐的企业进行调查评估,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上市挂牌进程,将入库企业分为基础储备层、孵化培育层、辅导股改层、申报上市层四个层级,分层级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服务。(牵头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部门:旗直各有关部门)
  (四)加大金融综合服务力度。组织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政金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获得优惠融资和综合融资服务。建立牵头银行“一对一”服务机制,不断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保障企业上市挂牌前的资金需求。(牵头部门:人民银行鄂托克旗支行,配合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旗银保监管组)
  (五)强化基金孵化培育支持。探索成立旗级政府投资基金,根据产业项目类别,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子基金、参股子基金等方式,形成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等不同阶段的基金群,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股权债权结构、提升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夯实企业上市挂牌基础。(牵头部门:旗国资委,配合部门:旗直各有关部门)
  (六)开辟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入库企业纳入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服务对象,对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证照办理、合规证明开具和能耗双控等问题,要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依法依规给予优先办理。(牵头部门: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七)上市挂牌奖补办法。鼓励旗内企业在境内及中国香港地区上市。对申请沪深北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旗内企业,鄂托克旗本级分阶段、分类型给予以下奖补。
  1.对在内蒙古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向中国证监会、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在沪深北交易所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以在向中国证监会、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后的3个月后先行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后6个月内确认奖补资金或者及时退回。
  2.对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
  3.对进入内蒙古“天骏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4.对将注册地迁入鄂托克旗的鄂尔多斯市外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且依法在鄂托克旗纳税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旗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全旗企业上市挂牌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金融干部队伍的建设,把懂金融、懂资本运作的干部配备充实到资本市场工作中。与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所建立互相挂职交流机制,每年在先进地区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对各级干部的资本市场知识培训。
  (三)压实工作责任。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全旗重点考核指标,对服务企业上市挂牌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引导。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资本市场政策知识和企业上市挂牌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挂牌氛围,形成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
  四、附则
  本方案与旗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奖励政策受益主体和奖励目标一致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项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本方案由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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