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3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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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3〕68号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企业重整案件指定重整管理人的相关规定,为化解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危机,维护公司生产经营良好秩序,确保司法重整工作有序推进,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组 长:刘 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武永宁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莫日根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高广峰 旗工科局局长
张 勤 旗财政局局长
单乌兰其其格 旗国资委主任
米海蜚 旗司法局局长
杨振平 旗能源局局长
孙建华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白朝曦 旗人社局局长
崔向军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朝 克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方建云 旗公安局副局长
何舒婷 旗政府办政策法规室主任
付永刚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招商和科技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阿希达 旗国资公司总经理
王建东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周新广 康达律师事务所
张文良 植德律师事务所
洪哲强 天铎律师事务所
二、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司法重整过程中的各项政策协调与支持、战投谈判与引入、社会稳定与安全、舆情管控与引导、方案制作与实施等工作。在法院裁定受理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经法院指定,清算组履行管理人的各项法定职责。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