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IHA001/2019-02113 | 分类: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08日 |
名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 |
文号:鄂政发〔2019〕148号 | 主题词:废止 |
时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因《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乌兰镇旧城区改造的决定》(鄂政发〔2008〕36号)和《关于乌兰镇2012年度旧城拆迁改造项目区减免税费等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2〕1号)文件中部分内容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3〕870号)内容相抵触,且《关于乌兰镇2012年度旧城拆迁改造项目区减免税费等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2〕1号)已过执行时间,故现将以上2个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