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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报送2016年7月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4/2016-03294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
发文日期:2016年07月2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报送2016年7月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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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政水发〔2016〕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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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报送
2016年7月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鄂托克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鄂托克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鄂旗办发〔2016〕11号)附件《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改革任务分解方案》,认真梳理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现将涉及我局4项改革任务7月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落实地下水征收资源税改革方案(第5项)
进展情况: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文件精神,目前仅在河北省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待内蒙古出台相应政策后,开展相应工作。
(二)配合做好跨盟市二期水权转让工程,积极争取用水指标(第14项)
进展情况:该项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直接承担,各盟市、旗县配合工作,无主动权。目前跨盟市二期水权转让工程设计已上报黄河管理委员会,等待批复。
(三)实施全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关系(第54项)
进展情况:按照2015年7月24日《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托克旗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鄂政发〔2015〕110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年底全部完成了管理体制改革,此项工程涉及各苏木镇共724户,由于该项工作涉及户数较多且居住地分散,使发证工作进度缓慢,截止7月20日,共发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持)有证:乌兰镇118户(完成 )、棋盘井镇10户、蒙西镇12户(完成)、木凯淖尔镇10户(完成)、苏米图苏木160户、阿尔巴斯苏木130户,共计440户。
(四)制定水资源红线(第65项)
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各旗区水务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鄂水发〔2016〕68号),市级下达我旗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1.9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8。为保障三条红线落实采取以下措施:下达企业全年用水计划;通过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限制企业新上高耗水项目;农业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未来三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54万亩;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