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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4/2018-01870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 发文日期:2018年04月11日 |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 | |
文 号: 鄂水党字〔2018〕27号 | 主 题 词: |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
旗委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意识形态的要求,按照旗委出台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鄂旗办发〔2018〕26号)、《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鄂旗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切实把意识形态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经我局研究决定,现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巴图德力格尔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占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胡翠艳 办公室主任
武 妍 防汛办主任、财务股股长
苏建忠 业务股股长
白利芳 河湖股股长
高保平 质监站站长
丁邵宇 水利工作队队长
王 斌 水库管理站站长
张林军 水资源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郝占全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日常事务。
工作人员:希何日(水务局支部书记)、杨珊丽(水利队支部书记、群团委员)、杜菲菲(意识形态工作干事)。
中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党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