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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3-14892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15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意见
文  号: 鄂政发〔2013〕65号 主 题 词:

(2013年5月15日)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根据《鄂托克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政务运转效率

  推进电子政务规范化建设,所有文件一律按照公文处理流程在公文系统内流通,不允许向政府领导单独提交、递送文件。要加快批阅流程,旗政府所有来文一律即收即办、归口批示,对不能及时批办的文件,由分口秘书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有关领导请示处理意见,时间不得超过半天;对重大事项公文、上级领导批办文件和紧急公文,同时分头抄送各有关领导批阅,由政府办副主任统筹协调,汇总批示意见,抓好落实。要改进批阅方式,认真提出拟办意见,对拟办事项要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办理时限和督办人员,呈送政府有关领导批阅。要加大文件督办力度,对政府领导批示的文件,由各分口秘书迅速传达,按时督办,及时反馈。

  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地各部门要科学确定业务办理流程,设置简洁、清楚、醒目的程序、浏览标识,避免出现群众办事“走弯路、不顺畅”现象;要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礼貌接待群众,严禁擅自脱岗,对符合规定的业务,要尽快办理;对不能当时办理的业务,要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间,不允许出现群众办事等、拖现象;要配备“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做好各类文本翻译工作,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业务,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及时商请有关领导和其他部门集中办理,联合办公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加大调查研究力度

  创新调研方式,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政府各领导要结合分管领域,选好调研课题,有针对性的到基层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准存在问题的关键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注重调研实效,以改善民生为方向,多到发展薄弱的和困难集中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确保每次调研都能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提升调研水平,以改进工作为前提,政府各领导每次调研都要亲自撰写调研报告,从调研实践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思路、抓住重点,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满足群众愿望。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对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和批办的重点工作,由旗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对各级各类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由相关园区管委会、苏木镇政府和部门负责,明确负责人、具体时限和工作要求,按时办结,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由政府办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矛盾处理等重点工作,实行县级领导承包负责制度,牵头抓好任务落实;对旗政府领导批办的文件和来信来访事项,由政府办负责转送相关园区管委会、苏木镇政府和部门,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明确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立竿见影,负责到底,绝不允许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杜绝出现工作落实盲区。督查、监察部门要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按月督促检查,客观公正的反馈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会议方面,一般不召开部署常规工作的全旗性会议,政府部门组织的会议全部提请政府办统筹安排,提请会议的部门要提前酝酿会议事项,必要时要进行充分调研讨论,提交的事项必须做到问题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可行。旗政府按月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按旬召开旗长碰头会议,适时召开旗长办公会议,由政府办负责确定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参会范围,涉及汇报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谈空话、套话,只讲存在问题,解决措施。政府会议要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会议纪要,3天内下发,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形成推进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向政府办反馈进度。文件方面,提高文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字功底,严格按照公文格式和法律法规草拟文件,提高文件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文处理规范,行文要简洁精练、条理清楚、逻辑周密,请示事项要直奔主题、切中要害,建议事项要有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

  六、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格压缩支出,按照预算安排进行支出,大额资金一律集体审批。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和融资资金,整合使用各领域的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控制部门经费支出,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规范接待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政府接待任务一律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分管领导审批的一律不准擅自接待。公务接待要减少陪同、陪餐人数,餐饮住宿标准要做到务实节俭,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工作性调研要减少陪同人员,精简整合调研车辆,原则上一律推行自助餐和工作餐。

  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政府领导每月至少集中接访1次,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对一般性的信访矛盾,由信访局根据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单位,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提请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领导,限时解决。对重大信访案件,由相关县级领导牵头,责成具体部门或组成工作组,专题研究,尽快解决。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处置得当”原则,应急办和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各领域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对重大事故、灾害、险情以及各类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政府办公室和旗委办公室,及时请示有关领导,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好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八、严明日常工作纪律

  严肃会议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参会,不得缺席、不得代会、不得迟到早退。严肃外出纪律,政府分管领导外出、开会、休假1天以内的要告知政府办负责人,3天及以上的要向主要领导报告。各苏木镇政府、旗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开会、休假3天及以上的要向常务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7天以上的要向主要领导报告。请假期间要做好工作详细的工作安排,外出会议行程有变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任何领导和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资源交易、招投标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