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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3-14902 分  类: 综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法规;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28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3〕35号 主 题 词: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旗消防安全持续稳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13〕35号)文件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排查我区彩钢板房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状况,健全基础台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彩钢板房临时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奇景阳    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陶利平    旗公安局副局长

          周永峰    旗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薛  冰    旗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综治办、监察局、发改委、城建局、安监局、规划局、广播电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8日至31日)。重点对乌兰镇、棋盘井、蒙西三地存在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问题进行摸底排查。

  专项整治阶段(2013年6月1日至9月31日)。对摸底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及彩钢板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并抄送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