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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4-00746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4年03月14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规范会议着装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4〕17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议纪律、推动旗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规范会议着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
(一)各苏木镇、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不得请假。
(二)因参加国务院、自治区、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处理特殊重要公务或因病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填写《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会议请假报告单》(见附件1),说明理由,送交会议承办部门,报主持会议的旗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三)请假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其他负责人按要求代为参会。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四)因紧急事项需临时请假的,可向主持会议的旗人民政府领导口头请假,经批准后,及时通知会议承办部门备案。
(五)请假事宜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办理。会议开始后,会议承办部门要整理出会议出席情况,填写《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会议参会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报会议主持人阅知,会后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存档。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请假制度执行情况,并视情况通报执行情况。
二、规范会议着装
(一)旗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旗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着正装。其中,旗人民政府召开的全旗性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参加人员着装应与主会场一致。
(二)参加国务院、自治区、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参会着装按国务院、自治区或市人民政府会议通知要求执行。
(三)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旗人民政府领导召开的其它会议,参加人员可以着便装,但着装应当整洁。
(四)正装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党委重要会议着装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鄂托克旗人民政府请假报告单
2.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会议参会情况报告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