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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4-06012 | 分 类: 其他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10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 |
文 号: 鄂政发〔2014〕203号 | 主 题 词: |
你局《关于组建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的报告》(鄂政水发〔2014〕18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方案》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的通知》(内水办〔2014〕36号)要求,为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程,加强建设管理工作,提高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组建项目法人,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方案如下:
一、项目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二、法人名称
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三、法人代表
郝占全,男,49岁,大学毕业,任建设管理处主任。
四、技术负责人
刘立平,男,49岁,大学毕业,水利高级工程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我旗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工程建设管理处
由鄂托克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的有关人员组成,设主任、技术负责人及3个管理工作组,负责鄂托克旗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主 任:郝占全 旗水务局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 刘立平 旗水务局副局长
(一)合同管理组
组 长:苏建忠 水务局业务股股长
成 员:格日乐其木格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查 娜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白利芳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有关合同,并对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二)进度、质量、信息管理组
组 长:苏建忠 水务局业务股股长
成 员:格日乐其木格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查 娜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白利芳 水务局业务股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和组织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的工作,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目标的控制和生产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制等),并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和参与验收工作及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财务管理组
财务管理由水务局工程会计武妍负责。具体负责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并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