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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07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5〕99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旗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调整如下:
总 指 挥:张额尼日图 副旗长
副总指挥:王付兵 人武部副部长
武永宁 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王贵平 气象局局长
成 员:刘志亮 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贺 耿 发改局局长
冯润冰 财政局局长
蒋治军 经信局局长
王瑞雪 国土局局长
奇 峰 交通局局长
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李月生 林业局局长
巴图德力格尔 水务局局长
尚鹏飞 民政局局长
乔 斌 卫计局局长
刘治清 旅游局局长
王友林 广电中心主任
江伊拉图 科技局局长
郭 鹏 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王丹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闫学军 公安局副局长
乌兰花 环保局副局长
乌吉斯古林 气象局副局长
王红岩 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志刚 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白牡丹 乌兰镇镇长
奇牧人 棋盘井镇镇长
白 杰 蒙西镇镇长
孔垂军 木凯淖尔镇镇长
乌 都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阿拉腾朝鲁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赵永林 中国联通鄂托克旗分公司总经理
庞宏年 中国移动鄂托克旗分公司总经理
吴 楠 中国电信鄂托克旗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贵平兼任,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部门联动,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统一指挥全旗气象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灾情和险情时,负责向旗委、政府汇报;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经验总结,表彰先进。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落实指挥部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全旗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提请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督查气象防灾减灾应急准备和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气象灾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政府办(应急办):综合协调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会同宣传、电信、文化主管部门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法制办: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气象灾害防御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理向旗人民政府申请的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
发改局: 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与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安排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立项工作。
财政局:将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防灾减灾;负责全旗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
民政局: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情综合调查、评估,建立灾情通报制度。组织、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帮助解决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
编办:审核并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经信局: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雷电防护等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保障。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确保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气象灾害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送。
科技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技术研究,支持相关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技人才规划纳入全旗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公安局: 会同气象部门建立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信息和重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信息通报制度。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负责保障受灾区域社会治安稳定和交通道路畅通,协助受灾人员安全、快捷转移。会同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和炮弹安全管理。
国土局: 建立相关成员单位间地质灾害基础资料共享、联动联防、灾情会商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与气象部门联合做好地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御规划,开展监测防治。
环保局:开展天气气候事件对大气、水和环境质量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相关信息。
交通局:建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水务局:在水利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提供行政区域内河流、水域、水库分布信息,建立雨情、汛情、旱情会商及信息共享制度;当气象灾害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河流、水库等防汛防洪工程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
农牧业局:协同建立农业、畜牧业气象灾害、病虫害测报和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评估会商制度;协同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协同推进农业气象灾害信息进村入户;组织农牧业重大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帮助、指导农牧民灾后恢复生产。
林业局:组织开展林业病虫害发生发展、草原防火等信息共享、预测预警和影响评估工作;组织林业气象灾害、草原火灾防御工作。
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和统一发布;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开展防灾减灾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负责组织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卫生局:组织开展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等灾区防疫工作,抢救受灾伤病员;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突发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
广电局:督促指导各新闻媒体建立定时播发气象预报、即时插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制度;组织协调、监管、指导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电视等相关传播媒体,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预警等信息。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
旅游局:开展旅游景区(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导和规范重点旅游景区(点)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反馈制度。做好气象灾害事发地旅客的紧急疏散和避险工作。
安监局:配合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及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分类信息。
教体局:组织做好学校灾害预防和灾后学校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建立学校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规划局: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监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
武警中队:负责灾区的抢险救援,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社会秩序。
消防大队:负责灾区消防安全工作。
联通、电信、移动公司: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助理员和信息员管理工作,协助旗气象局管理辖区内气象监测设施和灾害防御设施,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