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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6-01380 | 分 类: 综合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年03月2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6〕22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化解全区各类易受损人群人道危机的一项惠民工程。我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热情响应和积极参与,并广泛开展了自然灾害救助、特困群众和困难学生救助、“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救助活动,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对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的总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广泛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充分吸纳社会爱心资金,帮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切实发挥红十字组织作为党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为建设幸福鄂托克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宗旨
“捐出你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
(二)募捐范围
全旗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三)活动时间
“博爱一日捐”活动从即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捐款活动6月30日结束,企业及个人捐款活动9月30日结束。
(四)捐款额度
每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捐出一天收入或节约的一笔开支。
(五)捐款用途
1.救助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受害群体;
2.救助特困家庭重大病患者;
3.救助贫困大中小学生;
4.救助城乡特困居民;
5.开展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
6.其他需要资助的项目。
三、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重点惠民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党员带头、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确保募捐工作有效实施。旗直各部门有二级单位的,要负责组织各二级单位的“博爱一日捐”工作,募捐工作完成后将捐款统一上交到旗红十字会指定账户或旗红十字会办公室(旧政府办公楼215室)。
四、宣传报道
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报道“博爱一日捐”工作进展情况,对募捐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集中宣传,扩大募捐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事宜
旗红十字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帮助,把善款用好,好事办好,使善款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规范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公众放心、让受助者满意,不断提高“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旗红十字会联系电话:6222568、6213815
开户名:鄂托克旗红十字会
捐款账号:7900401220000000008110
开户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阿尔寨街支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