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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6-03966 | 分 类: 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发〔2016〕77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现将《鄂托克旗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6年6月5日
鄂托克旗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着力规范全旗公路客运市场运营秩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客运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公路客运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公共运输领域综合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关于打击道路交通领域非法营运行为的整体工作要求,以加快解决出行居民关心的交通热点问题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大对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改善地区公路客运秩序,努力为守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有力促进公路客运行业健康长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田生华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奇景阳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青格乐 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卢彦军 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乌云特古斯 监察局局长
奇 峰 交通局局长
陶红兵 运管分局局长
张 勇 交管大队教导员
云水生 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东升 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情报信息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奇峰兼任,副主任由陶红兵兼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做到责任明、力度强、效果好,领导小组下设稽查组、应急组和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稽查组
组 长:奇 峰 交通局局长
成 员: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张 勇 交管大队教导员
云水生 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东升 交通局副局长
党占雄 运管分局副局长
稽查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有效发挥交通、运管、交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取证、执法和查处效力,重点在节假日、双休日等出行高峰期,重点开展好东胜线、棋盘井线、前旗线、乌海线、石嘴山线等重要路段管控工作,坚决遏制车辆非法运营势头。
(二)应急组
组 长:陶利平 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继刚 信访局副局长
张 彦 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应急组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管控等方面工作,重点加强对妨碍阻挠执法行为、围堵执法人员和传播谣言等事件的依法处置和化解工作。
(三)督查组
组 长:青格乐 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乌云特古斯 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永刚 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督查组负责对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配合协调、联合执法和取得战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实行问责并予以通报。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组如有成员变动,由接替其工作职务的同志承担相应职责,不另文通知。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交通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组织、安排、部署、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公安局:负责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依法介入、处置行动期间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做好“黑车”等违法经营活动的取证工作。同时,网监部门负责做好网络平台的监控工作,密切关注“黑车”动态、收集驾驶人讯息,及时反馈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散发“黑车”信息的行为。
(三)监察局:依法依规对公职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按照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对查处车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处罚裁决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交管大队:通过在重要时段、重点路段进行设卡、盘查等方式,依法取证和查处“黑车”经营行为,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人员。
(五)运管分局:积极开展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非法营运车辆信息、人员名单和活动规律,制定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设立监督举报热线,全面整治车辆非法运营行为。同时,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协调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黑车”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罚。
(六)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在客运站周边、出租车停靠点等部位划分专用停车位,防止“黑车”、出租车违法违规载运长途旅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任务组织好、落实好,做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
(二)强化协作,提升成效。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不断提升信息共享和执法衔接水平,及时发现并填补各自监管盲区和空白,逐步推进联合行动的深度和广度,严禁相互推诿和逃避退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文明执法,严肃纪律。各单位执法人员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既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厉杜绝说情、隐瞒和保护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灵活运用执法技巧,耐心向当事人及围观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手段,深入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主动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同时,要定期公示行动战果,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