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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1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发〔2016〕146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旗2016年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5日
鄂托克旗2016年为低收入农牧户
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全旗低收入农牧民生活条件,着力构建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共享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3〕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4〕43号,以下简称《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内经信煤行管字〔2015〕211号)、《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经信煤行管字〔2016〕19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低收入农牧民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89号)等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为全旗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方针,坚持以工哺农、惠及群众、好事办好的原则,向全旗低收入农牧户发放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帮助广大低收入农牧户解决冬季用煤问题。
二、供煤对象及标准
采用现金别贴方式对我旗户籍低收入农牧户供煤,每户发放600元。低收入农牧户的核实确定按《通知》规定执行。
三、供煤补贴资金的落实
2016年供煤补贴资金继续由自治区、市和旗三级财政分别承担,其中自治区承担86万元、市级承担278万元,其余797.48万元补贴资金由旗人民政府承担。
四、供煤补贴发放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五、供煤任务分工
(一)本次煤补发放工作由旗煤炭局牵头,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全程配合。
(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专门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专事专办,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内政发电〔2014〕43号)明确的低收入农牧户界限,以及煤补发放程序、标准等方面规定,明确发放范围和对象,确保做到责任到人、发放到户。
(三)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待上级专项和本级配套资金到位后,直接将煤补资金打入低收入常住农牧户“一卡通”账户。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煤补发放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全旗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曹文清 旗长
副组长:山 丹 旗委常委、副旗长
田生华 旗委常委、副旗长
奇景阳 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云小平 副旗长
成 员:
冯润冰 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武永宁 政府办主任
青格乐 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乔世怀 煤炭局局长
赵 欣 统计局局长
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尚鹏飞 民政局局长
白巴特尔 扶贫办主任
那顺德里格尔 乌兰镇镇长
奇牧人 棋盘井镇镇长
白 杰 蒙西镇镇长
郭朝晖 木凯淖尔镇镇长
乌 都 阿尔巴斯苏木苏木达
吉 雅 苏米图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旗煤炭局,办公室主任由乔世怀兼任,副主任由王伟平兼任。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迅速行动,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整体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嘎查村要对供煤工作实行嘎查村务公开,确保煤补发放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煤炭局务于10月8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旗人民政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旗扶贫、统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各苏木镇做好全旗低收入农牧户的统计、核实工作;旗财政局要做好煤补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强化宣传,提升服务。各苏木镇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自治区相关政策和我旗发放的具体办法。同时,要设立服务热线、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及时解答群众疑问,解决存在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供煤工作,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旗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苏木镇供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要进行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