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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 |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28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政办发〔2017〕95号 | 主 题 词: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我旗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
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狠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各苏木镇牵头负责,各包扶单位配合,成立精准脱贫工作组,从2017年9月28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对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进行测算。测算前各苏木镇一定要制定统一标准,并对帮扶责任人及参加年度验收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测算结果按照脱贫和未脱贫进行分类汇总,深刻剖析不能实现脱贫目标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对未脱贫的户子测算年度收入是否增长20%以上,要书面总结上报旗政府。10月16日,旗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苏木镇年度验收测算情况。
二、请各苏木镇、各部门参照2016年底脱贫验收测算办法(附件1)开展测算工作,测算数据要客观真实准确,验收要实事求是、稳步退出,退出要精准,不得抱有“脱贫甩手”的态度弄虚作假,坚决不得出现“被脱贫”、“数字脱贫”现象。
三、收支测算数据以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扶贫年度”期间各类收支数据为准,未销售的农畜产品按照计划出售数量和市场价格核算,应有而未到位的政策性收入按照应有数额计算。在测算过程中,各苏木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逻辑关系,进一步更新完善软件档案资料,并将每户的政策性补贴明细全部打印出来贴到扶贫手册上。
四、各苏木镇、各帮扶单位及验收人员在入户测算过程中,一定要宣传好我旗出台的各项扶贫政策,让每一个贫困户都能够记得清、说的明自己享受了什么政策、拿了多少补贴资金。同时,对贫困户未通照明电的或有生产需求而未通动力电的户子进行摸底统计,并由各苏木镇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书面上报旗政府。
五、年度验收期间,旗扶贫办要会同两办督查室、监察局随机抽查和指导各苏木镇测算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家庭收入测算参考办法;
2.鄂托克旗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验收单。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