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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1/2018-00491 分  类: 综合;其他 ; 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年01月0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权力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  号: 鄂政办发﹝2018﹞2号 主 题 词:

旗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八张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7﹞1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权力清单要素 

  (一)对照《国务院、自治区历年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表》(附件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清理未及时取消的审批事项、变相审批行为,动态调整权力清单,确保“账实相符”。 

  (二)依据自治区“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的原则,开展权力清单事项内容标准化工作。 

  (三)“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内新增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结果送达、禁止性要求、审批依据、办事基本流程、是否中介服务、是否证明事项等9项要素,要参照编审要求(附件2)补录要素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必须派出3—5名工作人员集中专门进行此项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并且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牵头。 

  (二)1月10日上午9点半于党政大楼会议中心进行清单补录培训,每个部门必须派一名分管领导和至少3名清单编制人员参加,事项多的部门应当派5—10名工作人员。 

  (三)在进行正式编制前,将附件1中所有的文件所涉及的本部门的下放、取消的事项进行整理,于1月12日填写附件3。 

  (四)整个补录梳理工作务必于1月18日之前完成,事项多的部门可以用增派人手、周六日加班、晚上加班等方法完成此项紧急任务。 

  (五)各部门在完成梳理工作后,上报工作总结(要求写清楚:权力清单中根据上级文件取消行政审批、承接行政审批数量;权力清单十大类前后对比数量;许可证明事项数量;中介服务事项数量等以及存在问题)至旗政府法制办(党政大楼411,电话6212685)。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