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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7-00507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7日 |
名 称: 关于开展全旗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隐患互检互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鄂发改发〔2017〕131号 | 主 题 词: |
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根据《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家査隐患制度》的要求,我局拟定于近日在全旗范围对油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互检互查工作。现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了建立油气长输企业安全生产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有效结合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专家査隐患制度,借助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力量,促使企业之间互帮互学、互学互促、共同提高,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隐患排产治理能力。对照《鄂托克旗发改局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发【2017】107号)文件要求,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行再排查、再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二、检查范围
全旗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属的油气长输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三、检查方式
旗发改局牵头成立检查组,由各企业至少组织2名安全管理人员(含1名专家)进行互查。
四、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从2017年10月17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互检互查工作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律、锻炼队伍、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责,对于检查不彻底、敷衍了事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旗发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并予以通报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监控和防范措施的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资金,跟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7日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 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