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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IHA004/2012-16675 |
分 类: 民族、宗教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
发文日期:2012年12月27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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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民宗事字【201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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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今年,我局按照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政府、纪检委和业务部门的督促指导下,以办公室为主,各股、中心密切配合,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原则,不断充实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监督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良好的行政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为切实纠正机关干部在行政公开工作中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把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系统学习,纠正干部职工思想上的认识偏差,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清楚、目标清楚、责任清楚、意义清楚,为推进政务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主要领导还从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建设阳光政府的迫切要求等方面,为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帮助大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通过以上形式,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改进行政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工作;是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是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制度保证;是坚持宗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完善决策的客观需要。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民族股、宗教股和财务室负责资金项目和机关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党务公开、和其它业务相关的群众关心的事项的公开,从而形成上有人抓、下有人管、上下联动、股、室、中心互动的政务公开良好态势。
二、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内容
本着“实用、方便、节俭、快捷”原则,按照我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和任务,我局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一步进行了巩固完善。按照我局履行的职能、职责权限,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行政服务承诺公开;每年党建工作重点,党员发展计划等进行对内公开;对局机关行政岗位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岗位工作权限对外公开;机关工作规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民族资金安排情况对外公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免、晋级、奖惩情况,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对内公开。每月通报各科室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使科室中心工作有机衔接,从而形成工作合力。
三、扩大信息渠道,确保政务公开质量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按照公开为范例、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同时,时报送信息,全年上报信息75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5条,区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43条、市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59条,旗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10条。信息公开各类文件38条。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根据《行政许可法》,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审批项目。对于“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确定”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核定”,我局只有申报权,最终审批权在市、区。为切实做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确定”、“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核定”和民族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的要求,依法在网上和公示栏中设立了办事指南,对办理条件、程序、办结时日等全面公开,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实效。同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