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委推进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六五”普法自查报告”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8月19日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六五”普法自查报告
我局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格按照我旗关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通过局各室同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2011年,我局制定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规划从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自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首先及时调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次局每年召开两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总结分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把宪法和民族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局中心组学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进单位”活动期间,组织局机关的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加强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熟悉法律法规,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对执法对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自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集中学习《决定》全文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精神。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掌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责任感。
(三)深入开展面向牧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工作。积极引导、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工作,深入牧区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加强管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引导各族群众加强交流交往、增进包容互信。
(四)深入开展面向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采用群众看得懂、听得懂的语言文字,加强宣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法治观念。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抓住“三下乡”、“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发放宣传材料、法律法规咨询平台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本单位微博、微信等公共宣传平台发送普法信息。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通过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了局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增强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全面开创我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