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现将“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阅。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9月28日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2016年1—9月份,我局紧紧围绕旗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市民委目标考核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社会稳定为重点,突出抓了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实施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民族工作。上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到自治区项目资金120万元。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争取到市级资金33万元,用于阿拉克苏勒德祭祀园区建设。修缮巴特尔乌兰敖包,投入资金30万元。继续推进敖包节推展活动,承办了巴特尔乌兰敖包公祭活动。加快民族民间手工艺的发展,承办了第二届“敖包·文化”手工艺品展销会。加大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对符合条件的48家清真餐馆发放了准营证。落实蒙古族大学生就学补助政策,学生申报、资金申请工作正在进行。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办了全旗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成了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市民委举办了全市民族服饰制作、蒙古族月嫂、蒙式烹饪培训班。二是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着手寺庙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草原证办理工作,完成了8个寺庙的房屋测绘。争取市级寺庙维修资金125万元,修缮了查汗敖包庙、珠日和庙、迪延阿贵庙、喇嘛庙。投入资金35.9万元,修缮了道劳阿贵庙、鄂托克召、苏里格庙、查汗加德海庙。落实宗教补助政策,发放了上半年定补43万元、宗教工作联络员补助12.32万元。慰问宗教活动场所8处、喇嘛53名,慰问资金3.4万元。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通过申报、考试,共认定喇嘛210名。三是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市面蒙汉文并用3年治理攻坚战,整顿市面牌匾342个、完成牌匾网上审批2845个。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帮助旗(市)直部门翻译市面蒙汉文并用文字资料40万字。组织47名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市蒙古语文翻译培训。与努图克文化研究会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旗蒙古语文翻译暨蒙古语言文学创作培训班。
(二)加大扶贫包扶工作。派出13名干部职工推进了包扶嘎查“十个全覆盖”、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伊连陶勒盖嘎查棚圈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扶持10户建设棚圈500㎡、羊圈640㎡;紧抓10个贫困户的产业扶持,落实资金10.5万元。强抓包扶嘎查环境卫生整治,先后出动人力200余人次。由包扶嘎查分管副局长牵头,深入牧户开展了禁休牧、草畜平衡、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了农牧民增收。加强包扶嘎查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嘎查活动阵地配套设施的同时,协调油田勘探队和有关部门,硬化嘎查办公室四周和体育运动场地2100㎡。另外,指派4名致富带头人参加了全旗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和纪委会议精神。重视日常监管,通过开展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以及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规范权力运行,凡是“三重一大”和工作部署都通过了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开了28项权力运行清单和责任运行清单。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凡是按要求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三公经费”事项,都通过网站、公开栏进行了公开。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每月开展了两次集中学习,结合自学和主要负责人讲党课,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民族政策法规,并开展了两次党员干部专题讨论。加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在旗电视台、报刊宣传报道了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请销假、休假、考勤、学习制度,杜绝了干部本人持有护照情况和“吃空饷”现象。注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内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推进党管人才工作,初步建立了旗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数据库。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工作岗位负责制,做到了保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
(五)积极完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把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到了苏木镇、旗(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同时,我旗拟于近期召开旗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十一次全旗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旗民族工作,表彰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和学习使用蒙古语文模范代表。在此基础上,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重新调配了宗教工作苏木镇专职委员和嘎查村(社区)专职联络员,举办了全旗宗教工作专职联络员培训班。做好宗教领域影响稳定因素的排查,不定期深入到8个寺庙和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教徒私设聚会点,开展了宗教安全检查。截止,宗教领域未出现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是少数民族贫困面积比较大。据统计,全旗农村牧区有贫困人口6583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2571人,占贫困人口的39%、少数民族人口的 9.4%,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对此,建议旗委、政府进一步深化少数民族产业扶贫、行业扶贫、金融扶贫,整合扶贫和涉农涉牧资金,集中解决少数民族农牧民特色产业增收问题,确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全旗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是棋盘井地区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存在实际困难。棋盘井镇区市面牌匾数量远高于乌兰镇地区,且其蒙汉文并用准确率还不到80%。针对问题,我局从2012年起蹲点开展治理工作,但物力和人力的欠缺,治理工作进展缓慢。今年是全市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3年攻坚战的最后一年,目标任务是到年底市面蒙汉文并用准确率达到98%以上,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对此,建议旗委、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扎实推进棋盘井地区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蒙古语文翻译机构和队伍不健全。我旗于1976年设有翻译局和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2月撤消了翻译局,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部门合署办公。目前,除了旗政府翻译室以外,全旗再无其他专门的翻译机构。另外,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中专门从事翻译工作的偏少、兼职偏多,专业技术人员特长难以发挥。我旗除了政府翻译室和市面用文管理中心8名专职翻译人员外,其余全旗111名蒙文翻译专业技术人员为兼职或基本从事其他工作,并且只有旗市面用文管理中心的3名翻译人员按翻译岗位和技术职称发放工资。对此,旗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基层蒙古语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创新开展实际工作,着力发挥蒙古语言文字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蒙古语言文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针对问题,我们专门撰写了1份调研报告,供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推进召开旗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由旗委、政府研究部署我旗民族工作,表彰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和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委委员制度,定期召开委员单位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市、区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民贸企业,推动民族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积极争取市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继续实施民族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六个一”工程。认真落实蒙古族大学生就学补助政策,消除蒙古族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注重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对马协会和牧民自办的民族体育运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大宗教事务管理。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到8个寺庙和基督教、天主教私设聚会点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继续做好涉及宗教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协调宗教关系任务较重寺庙的排查和调处力度。进一步关注喇嘛生活,按时足额发放下半年喇嘛定补。抓好宗教教职人员和工作队伍建设,举办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扎实推进全旗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3年专项治理工作,争取全旗市面蒙汉文并用达到100%,准确率、规范率达到99%以上。做好翻译队伍和人才储备,建立和完善一支专业翻译团队。落实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翻译补助,并奖励一批优秀翻译人员。依托“敖包网站”和“鄂托克旗努图克文化研究会”,探索建立蒙古语文翻译社会组织和翻译网络平台,推行由社会组织负责翻译,蒙古语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每周学习蒙语活动,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举办一次“蒙文打字比赛”。注重蒙文图书发展工作,继续出版“乌仁都西”杂志,鼓励相关单位和民族学校出版“金驹”、“伊日贵”、“白山蓟”等杂志。组织人力、物力,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摸底、编目、整理工作,掌握少数民族古籍的存量、分布和流传情况。筹划建立民族古籍文献、地方文献资料库。由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联合旗委政府督查室,对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市面蒙汉文并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