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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成立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3-02841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20日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成立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鄂农牧发〔2013〕49号 主 题 词:农畜产品 站长 通知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成立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副组长:朝格敖其尔    农牧业局副局长

  员:宁 淑 红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饲料监督管理站站长

乌仁图娜勒    家畜改良站站长

        任 永 峰      兽医局副局长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种子管理站站长

娜仁高娃      水产站站长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和应急预案,负责全旗农牧业环境与农牧渔业投入品监管、农牧业标准化、农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意见,负责督促各部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和对外联络,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

各二级单位职责

1.兽医局职责:负责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检查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检疫工作,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兽医医疗器械、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

2.农业技术推广站职责: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实施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监督管理。

3.水产站职责: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

4.家畜改良站职责: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5.饲料监督管理站职责: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

6.种子管理站:负责种子市场管理,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规范和整治种子市场。

 

 

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