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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报送清产核资自查报告的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4-02172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
发文日期:2014年01月12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报送清产核资自查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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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农牧函〔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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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清产 核资 报告 |
鄂农牧函〔2014〕12号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关于报送清产核资自查报告的函
旗国资局:
根据你局所发鄂国资发(2014)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自查工作。1月3日至1月9日,对我局2013年月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清产核资,对单位资产进行了实地清点、造册登记,与财务帐核对,顺利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现将清产核资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资产类合计:1953307元,其他应收款582313元,对外投资(国库券)100元,固定资产1144784元,新增固定资产297786元,减少固定资产71676元,清查固定资产数1370894元,银行存款为“零”。
净资产类合计:1953307元,其中其他应付款582413元,固定基金1370894元。土地房屋599679元。交通运输设备494250元(其中斯巴鲁森林人1辆、猎豹越野车1俩)。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244777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家具用具30188元(办公桌椅、沙发、卷柜)。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4年1月2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