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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1/2015-07343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旗农牧业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2月0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上报《鄂托克旗2014年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 |
文 号: 鄂农牧发〔2015〕15号 | 主 题 词:绒山羊 保种 实施方案 |
鄂农牧发〔2015〕15号 签发人:白海峰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关于上报
《鄂托克旗2014年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
方案》的报告
市农牧业局:
《鄂托克旗2014年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随文上报,请审阅。
2015年2月5日
鄂托克旗2014年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内蒙古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342号)文件要求,继续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振兴羊绒产业的意见》(内政发[2013]71号)精神,为保护我旗绒山羊优质资源,依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结合我旗具体实际,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自治区投入为主的公益性保种机制为基础,有效保护阿尔巴斯白绒山羊种质资源;以优质优价为前提,培育绒山羊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阿尔巴斯白绒山羊优良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为实现羊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情况
我旗为“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原产地,为了推进绒山羊保种项目顺利实施,我旗划定了棋盘井镇的乌仁都西嘎查、楚鲁拜嘎查、库计嘎查,蒙西镇的巴音温都尔嘎查、苏亥图嘎查,阿尔巴斯苏木的赛乌素嘎查、哈图嘎查、阿如布拉格嘎查、布隆嘎查和乌兰镇的苏计嘎查、赛罕塔拉嘎查为绒山羊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共有761.3万亩的天然草原,分散着绒山羊养殖户1508户,2014年底存栏白绒山羊(阿尔巴斯型)基础母羊26.2万只、种公羊0.55万只。保护区内防疫、选育改良设施齐备,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各镇均有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各嘎查均有兽医防疫员,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发展目标
通过5年努力,使保护区内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绒山羊占保护区绒山羊存栏的80%以上;10年后,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绒山羊占保护区绒山羊存栏的100%。
四、补贴范围、对象、标准
(一)补贴范围
绒山羊保护区及白绒山羊保种场,补贴品种为阿尔巴斯白绒山羊。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1、种公羊补贴:养殖户(场)购买种羊场生产的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种公羊,并开展人工授精的,每只公羊补贴2500元,共补贴212只,计53万元。种公羊补贴数量按照与基础母羊补贴数量1:300进行补贴。
2、基础母羊补贴:养殖户(场)基础母羊核心群存栏100只以上,羊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每只母羊补贴100元,共补贴8万只,计800万元。
3、种羊场建设补贴:对提供符合绒纤维直径14.5微米以下种公羊100只以上的种羊场2处,每年每个补贴运转性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畜舍改扩建、组建和扩大核心群、购买必要的仪器设备以及饲草料补助等。(保种场名单详见附表一)
4、人工授精站点补贴:新建和改扩建人工授精站点10处,每处补贴5万元,计50万元。主要用于改良配种器材购置更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配种站名单详见附表一)
5、绒山羊生产性能监测补贴:对旗级的1处绒山羊生产性能监测站点补贴5万元,主要用于绒山羊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差旅补助,购置、更新检测设施设备,羊绒细度检测。
五、补贴方式和程序
(一)补贴方式
采取“先达标后补贴”的方式。即保护区、保种场、人工授精站点、生产性能测定站点达到保种、供种、配种和细度检测能力,种公羊、基础母羊达到补贴标准,方可享受补贴。
1、绒山羊保护区和保种场
申请自治区级绒山羊保护区、保种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农业部令64号),向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审验审批,并予以公告,备案。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四至、核定面积、勘界立标。绒山羊保护区、保种场经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地址、性质或者保护内容。
2、种公羊和基础母羊
由旗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对符合补贴要求的种公羊和基础母羊进行核实工作,要求做到“五见”,即:见羊。由旗改良站、苏木(乡镇)、嘎查(村)调查人员逐场逐户逐只调查,核实饲养规模,确定补贴数量;见人。现场核查的种公羊和基础母羊补贴数量要经过养殖户(场)或合作社法人代表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见标。对种公羊和基础母羊佩戴的耳标实行一羊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没有佩戴耳标的要补挂耳标。要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档案一式两份(养殖场户1份,农牧部门1份);见证。达到补贴规定的基础母羊应出具旗县级以上畜牧技术部门符合补贴标准的技术鉴定证明。见榜。对调查核实的种公羊和基础母羊补贴数量、标准和金额等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情况不实要及时更正,并重新公布。
3、人工授精站点
新建或改扩建的绒山羊人工授精站点,应具有熟练的操作人员及一定的配种能力。
4、生产性能监测站点
旗级绒山羊生产性能监测单位应具有必要的专业人员、仪器设备,具备羊绒质量检测能力,能承担所在保护区范围内绒山羊种羊鉴定、当年种公羊和基础母羊羊绒质量鉴定任务。
(二)补贴程序
自治区农牧业厅会同财政厅按照羊绒细度检测结果,分配补贴资金和任务,并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农牧业局会同财政局对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审批和检查验收;旗农牧业局会同财政局具体实施补贴项目,按照审核确认的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和补贴额度,将补贴资金拨付补贴对象。
1、绒山羊保护区和保种场
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根据保护区和保种场绒山羊基础母羊存栏规模、现有种羊场供种能力和生产性能测定站点建设情况,制定任务分配计划,核定补贴资金规模,由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安排补贴资金计划,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市级财政部门,并逐级下拨。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相关建设单位。
2、种公羊和基础母羊
羊绒抽样由旗改良站依据农业部《绵、山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NY/T1236—2006),按照核心群基础母羊存栏不低于10%、种公羊100%的比例取样对绒纤维细度进行鉴定分析,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农业部种羊及羊毛绒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农业部种羊及羊毛绒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对旗改良站鉴定结果,按照核心群基础母羊存栏不低于5%、种公羊100%的取样比例进行认定抽样检测,并出具鉴定报告。按鉴定结果确定补贴任务,落实安排补贴资金,旗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绒山羊养殖场(户)。
3、人工授精配种站点
新建或改扩建后应达到绒山羊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标准,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拨付市级财政部门并逐级下拨,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相关建设站点。
4、生产性能监测站点
旗级绒山羊生产性能监测站点建设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拨付市级财政部门并逐级下拨,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相关监测单位。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绒山羊资源保护和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公益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绒山羊保种场和保护区引入外血,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保种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受保护的绒山羊资源。成立“鄂托克旗绒山羊保种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旗农牧业局、财政局相关股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改良站。
组 长: 张额尼日图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白海峰 农牧业局局长
冯润兵 财政局局长
成 员: 梁天义 农牧业局总工程师
乌仁图娜勒 改良站站长
解 兵 棋盘井镇副镇长
那仁特古斯 蒙西镇副镇长
牧 仁 阿尔巴斯苏木副苏木达
那顺德力格尔 乌兰镇副镇长
沈国梁 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二)强化项目管理。
财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绒山羊补贴财政保障工作;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绒山羊补贴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旗家畜改良工作站负责技术指导、种公羊鉴定、基础母羊登记、建档立卡等工作,要通过举办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技术推广,切实提高绒山羊细度和品质,要逐步建立养殖场(户)种公羊调换使用制度。
(三)建立督察组和项目检查制度。
1、建立督察组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财政局抽调人员建立项目督察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督察工作。
2、建立项目检查制度
在项目实施中旗农牧业局配合市农牧业局将组织全面督查和多次随机抽查。重点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接受社会监督
旗农牧业主管部门要对绒山羊保种补贴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旗级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项目的内容和管理规定。通过公告、报纸等多种形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确保全旗养殖户知情、受益。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监督电话:0471-665224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监督电话:0471-4192160
鄂尔多斯农牧业局监督电话:0477-8582590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监督电话:0477-6212252
(四)加强监管,确保专项专用。
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农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的补贴品种、补贴区域、补贴标准、补贴建设单位,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数量和建设单位,不得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自治区补贴资金。旗农牧业部门、财政部门对补贴建设地点、建设标准、设备购置到位情况、工程完成等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附表:保种场、配种站名单
附件:鄂托克旗绒山羊保种项目补贴资金明细及工作经
费预算
鄂托克旗农牧业局 2015年2月5日印发
附表
鄂旗绒山羊保种场、配种站建设名单 | |||
类别 | 数量 | 名称 | |
保种场 | 2个 |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白绒山羊原种场 | |
鄂托克旗绿能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种羊场 | |||
类别 | 数量 | 地点 | 名称 |
配种站 | 10个 | 乌仁都西嘎查 | 青克勒达来配种站 |
赛西雅拉配种站 | |||
萨其日乐图配种站 | |||
赛乌素嘎查 | 苏雅拉巴图配种站 | ||
哈图嘎查 | 王建卫配种站 | ||
原种场 | 张革命配种站 | ||
巴音温都尔嘎查 | 其劳配种站 | ||
库计嘎查 | 敖腾巴雅尔配种站 | ||
楚鲁拜嘎查 | 李坡峰配种站 | ||
阿如布拉格嘎查 | 布和配种站 |
附件
鄂托克旗绒山羊保种项目补贴
资金明细及工作经费预算
鄂旗人民政府:
为振兴鄂托克旗羊绒产业,贯彻落实《2014年内蒙古白绒山羊保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14〕342号)文件精神,2014年自治区财政拔付我旗968万元用于羊绒产业发展。
一、拨付的968万元资金具体计划使用情况为
(一)绒山羊基础母羊补贴资金800万元。补贴标准:养殖户基础母羊核心群存栏100只以上,其中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的基础母羊每只补贴100元。
(二)绒山羊种公羊补贴资金53万元。补贴标准:养殖户(场)购买合格种公羊(绒纤维细度在14.5微米以下),并开展人工授精的,每只种公羊补贴2500元。
(三)人工授精站补贴资金5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人工授精站点,每处补贴5万元。
(四)生产性能测定站补贴资金5万元。建设和完善旗县级绒山羊生产性能测定点,每个补贴5万元。
(五)保种场补贴资金60万元。对年提供绒纤维细度14.5微米以下的种公羊100只以上的保种场,每年安排30万元补贴性运转经费。
二、绒山羊保种项目工作经费预算
绒山羊保种项目工作任务繁重,上级除给予相应项目补助资金外,对项目实施环节未做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环节有以下资金缺口:
(一)为开展绒山羊保种项目需建立绒山羊生产性能测定站一处,测定站需购进绒山羊生产性能测定仪器一套,价值20万元;
(二)保护区内16万绒山羊基础母羊佩戴耳标、建立档案,每只2.5元,共计40万元。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车补助:分六组人员同时开展绒山羊鉴定工作,预计30天完成工作,租车需每天每车150元,共计2.7万元。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燃油费:每天每车50公升汽油,每公升汽油6.5元,共计5.85万元。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1036.55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付968万元,缺口资金68.55万元,现因项目资金短缺,无法开展该工作,恳请旗人民政府予以解决缺口资金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