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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五种审查方式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40/ |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15日 |
名 称: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五种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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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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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按照国家审计署、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安排,鄂托克旗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着。针对审计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计调查对象点多、面广、分散且资金拨付程序严密的特点,审计组采取五种审查方式积极应对:
第一,审查补助对象范围有无扩大或缩小。主要查补助对象是否具有农牧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屋(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通过与民政、残联、社保、财政、房产和物业管理中心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查看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第二,审查危房改造方式是否合规。当地政府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是否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是否修缮加固;危房改造是否以农户自建为主,是否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
第三,审查改造项目管理是否到位。一是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二是危房建设监管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是否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三是工程验收管理是否到位,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四,审查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危房改造资金是否实行了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是否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情况。
第五,审查农户档案管理是否完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必须包括申请、农户身份证明资料、危房改造户贫困类型证明资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收入证明、公示、审核审批、协议书、质量检查表、建房进度图片、验收表。除检查档案是否完善外,还加强了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 魏晨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