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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旗把土地登记发证权限下放至基层国土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546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旗国土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2月05日 |
名 称: 鄂旗把土地登记发证权限下放至基层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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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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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为推动国土资源工作适应新常态,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在深入领会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完成《进一步优化土地登记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管理办法》,将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权限全部下放到基础国土所。
在全区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新形势下,该局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将全旗国有、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彻底下放至各国土分局和国土所办理。各基层国土分局、所要对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达到登记发证标准的,经负责人批准后先发证,每月拿回旗局审批一次,实行“审批后置”。该措施的推广,一方面强化了基层业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符合了“重心下移,闲所变忙所,无为变有为,个个是骨干”的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工作新理念。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项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