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为支持稳增长促发展
出台十五条推进措施
为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近日,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重要部署的十九条意见》精神,召开局务会议,结合本旗实际,提出了十五条推进措施。
一、加快土地整治项目进展速度
一是协调上级部门尽快落实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库的项目,重点在我旗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示范试点地区和“十个全覆盖”重点嘎查实施一批土地整治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包日塔拉嘎查土地整治项目,争取5月10日前完工。三是做好蒙西镇和木凯淖尔镇土地整治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四是落实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我旗的4万亩土地整治任务,倒排时间表,争取年底前基本完工。
二、完善工矿废弃地复垦后续工作
做好已复垦完成的469.3056公顷工矿废弃地的补植补种和后期管护工作。一是做好部今年下达我旗的69.9999公顷工矿废弃地的在线监管报备工作;二是待红柳返青后,对3个碱湖的植被成活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补栽工作。适时对棋盘井、蒙西复垦完成地块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调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后期补种及管护工作;三是做好对已复垦完成469.3056公顷工矿废弃地的审计决算工作,最终核定工程完成量及复垦费用。
三、加大露天煤矿复垦工作力度
一是克服经济下行、煤矿停产等困难,主功作为、跟踪推进、现场指导,做到开产一个、复垦一个。审批第三期必须取得第一期的土地复垦验收文件。二是承接好市政府下放我旗的除10个部试点外其他煤矿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批、验收及监管工作。严格做到图上、实地和台账清楚。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积极申报骆驼山矿区、查布矿区、尔格图采砂区、天然碱湖等区域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邀请厅里面有关专家通过实地查看,争取4月底前完成报告编制和立项申请工作。二是加强露天矿山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严格监管企业按期完成采空区等地质环境治理及复垦治理任务,建立土地复垦报告制度,强化土地复垦验收和土地复垦后期管护工作,切实加强矿区生态建设。三是加大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地质环境日常检查和半年验收制度,对不符合地质环境治理有关要求或治理不合格的矿山企业责令停产治理,并函告公安、煤炭、安监等有关部门停止火工品供给和准销证发放工作,实现开采和治理同步进行。
五、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努力提高供地率
千方百计提高供地率,力争前三年供地率达到80%以上。一是为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对自治区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经旗人民政府土地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集体认定,可约定在2年内全部缴清,首次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二是对工业项目企业资金困难的,可采取缩短土地出让年限的措施,降低企业取得土地成本,提高供地率。三是针对工业类项目,可采取公开租赁等方式,解决企业资金困难问题,提高供地率。
六、进一步完善耕地储备库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做好补充耕地先评定等级再验收工作。二是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做好赛乌素耕地储备库二期的在线报备工作,争取挂钩指标投入使用。三是做好耕地储备库等级评定及定价工作。
七、加强土地出让金审计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中央巡视组反映的4个问题已基本上整改完成。审计反映的9个重点问题已整改完成5项,4项正在整改,于5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主要是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市两级有关文件及《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进度
多措并举逐步清理闲置土地,由政府及相关部门等原因导致闲置的,采取延期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置换、协议有偿收回、改变用途、安排临时使用、绿化等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考虑到企业拿地的初衷并不是恶意囤地、炒地,只是受市场大环境、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或无力开发的实际情况,采取作为发展备用地、有偿收回等更为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置。
九、加大建设用地报批
一是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报自治区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4〕]251号)进行组件报批工作。二是加强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专人负责、跟踪办理等服务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报批一批、调整规划后报批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验收后报批一批、盘活存量解决一批、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解决一批、积极争取用地指标解决一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十、努力保证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做好棋盘井至乌海、棋盘井至额尔和图、乌兰镇至嘎鲁图、乌兰镇至查布旅游专线等交通道路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用地指标,保障我旗境内公路的用地需求。
十一、全力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
摸底调查“十个全覆盖”工程用地需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用地全部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同时合理预留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空间。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保障新增集体建设用地需求。开辟“十个全覆盖”工程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工程涉及的项目打捆申报、审批。
十二、做好地热资源勘查,大力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我旗已上报立项的地热资源勘查项目后续勘查工作,使之早日开发利用,为我旗温泉旅游事业提供保障。二是加大对我旗布龙湖温泉旅游事业的支持,依法合理开发地热资源,保障旅游用地,努力打造我旗温泉旅游特色名片。
十三、做好非煤矿产资源审计自查工作
积极开展我旗非煤矿山审计自查工作,自查清理的对象主要为2009年至今新立的非煤矿业权,对在转让、延续、变更、招拍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矿进行梳理,建立自查台账,形成自查意见,特别是在非煤矿山新立出让过程中,程序是否合规,各项规费是否按时交纳等方面加强自查工作,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的管理。
十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下放审批职能、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要件。二是推行“小局大所、大所全能、个个骨干”的国土所(分局)建设理念,加强基层国土所(分局)建设,努力将行政职能下放到基层一线,使项目勘测定界、规划预审、组卷报批、项目选址、宅基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等大量工作下放到一线完成,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让工作沉下去、服务提起来。三是探索实施“审批后置”模式,经查验只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就可先盖章或出具手续,大幅压缩审批时限。
十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懒政、庸政、为官不为、有职不尽、有责不担的现象。二是严格规范办事流程、时限范围,严肃处理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吃拿卡要、损人利己等不良行为,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政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