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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年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065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2年02月2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年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要点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10号 主 题 词:综治 维稳 要点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2012

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要点

 

各二级单位:

    2012年综治维稳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深化和谐平安鄂托克建设为主线,以调处森林草原权属纠纷、严格森林资源管理、维护林区秩序为重点,以完善综治维稳责任体系为抓手,以提升公众安全感指数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生态鄂托克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稳定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工作运行机制。继续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综治、维稳的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形势分析例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提高调处效率和效果,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切实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

1、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文件规定和措施充分考虑群众利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谨慎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

2、把关注民生的要求落实到综治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在开展综治各项工作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和谐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使和谐平安建设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3、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好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林权改革和林政执法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基础利益的行为。

4、推动和维护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真到重视“民本”、协调“民利”、解决“民困”、帮助“民富”,进而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

三、落实维稳措施,解决突出稳定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1、坚持严打与严治相结合,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根据林区秩序状况,适时开展林业“严打”活动,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农财产安全,林区秩序稳定,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

 2、加大森林草原权属纠纷调处力度,改进纠纷调处办法,规范完善调处程序,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林农利益。

3、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其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作用,加快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壮大群防群治力量。

4、在提升公众安全感上下功夫。加大责任落实、矛盾排调、打击整治、治安防控、宣传发动力度。根据林区治安特点,从群众感到不安全的地方整起,从群众认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抓防范、抓打击、抓整治、抓宣传,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

四、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创建活动

1、以林区稳定为重点抓好和谐平安创建,努力打造秩序安定、生产有秩的和谐林区。继续抓好基层站和居民家庭平安创建,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扩大平安创建面,提升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2、做好信访接访工作,规范信访秩序。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反映强烈、涉及人员多、纠纷林地面积大的纠纷。

五、坚持舆论导向,强化宣传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1、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着眼正面引导,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

2、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在重大活动和节庆假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 综治 维稳  要点

抄送:旗综治办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2217日印发

共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