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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总支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2-12076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2年02月26日
名  称: 中共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总支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林党发〔2012〕15号 主 题 词:林业 党务公开 实施方案

中共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总支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探索我系统党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健全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鄂托克旗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特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党的先进性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利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二、工作目标 

    1、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2、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率达到100%

    3、党务工作公开率达到100%

    4、群众反映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我局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

    2、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3、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序推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提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4、坚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党务公开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通盘考虑,统筹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其他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运转良好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四、组织领导 

    更新成立鄂托克旗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卢国锋同志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包金山同志任副组长,郝文礼、莫仁、朱海峰、袁清涛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主要内容 

    我局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一是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主要包括:执行上级党委和各级领导的指示决议;涉及林业发展重大决策的酝酿、拟定、出台;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二是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前征集的意见和建议、会中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查纠、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及群众反馈;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下基层调研及与挂钩点联系;对基层、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处理;诫勉谈话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思想政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总支学习计划的制定及落实;党课教育活动计划安排及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围绕党组织开展活动;林业文化和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情况。 

    四是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试用期考察、干部民主测评、干部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 

    五是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分管范围内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述廉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出国(出境)和跨省考察;使用招待费、差旅费等情况。

六是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目标管理考评;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等情况。 

    六、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 公开形式

    将宜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单位内部根据情况区分层次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对宜公开事项采取口头传达式、会议传达式、文件传达式以及网络、新闻媒体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建立党务公开阵地,如利用系统总支文件、局文件等进行公开,并利用机关宣传窗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做到党务公开阵地相对固定、主题鲜明突出。 

(二) 公开程序 

     1、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党组织集体审核或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上级党组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 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规定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把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抓紧抓好。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搞好党务公开工作,一定要注意从推动建设鄂托克旗现代林业的实际出发,确立公开的基本思路、内容方式和工作机制,禁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建章立制,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建立领导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二是要建立公开项目集体讨论制度;三是要建立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通力合作,搞好保障。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要大力支持这项工作,为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开展工作条件,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二年二月二十一

 

 

 

 

 

 

 

 

主题词:林业 党务公开 实施方案

抄送: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2221日印发

共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