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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控烟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15137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3年05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关于印发控烟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鄂林党发〔2013〕57号 主 题 词:控烟 工作 计划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控烟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制定《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控烟工作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3年5月9日

抄送:旗文明办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印发

鄂托克旗林业系统控烟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争创区级文明单位,促进职工身心健康,优化人文环境,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更好地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控烟”活动。为保障控烟活动顺利开展,争创无烟单位尽快出实效,特制定本局控烟活动工作计划

一、实施“控烟”活动的意义

“吸烟有害健康”已为全世界人类所共识,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约70%的家庭,32%的公共场所和25%的工作场所成为被动吸烟场所。吸烟是肺癌的重要致病因素之一,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吸烟是许多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吸烟是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慢性气道阻塞的主要诱因之一; 吸烟对妇女的危害更甚于男性,吸烟妇女可引起受孕困难、宫外孕、雌激素低下、骨质疏松以及更年期提前。孕妇吸烟易引起自发性流产、胎儿发育迟缓和新生儿低体重。控制和减少吸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环境,不仅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发展,而且对体质的增强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良好风尚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控烟”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目标

倡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率先带头不吸烟,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等禁烟标志,严禁在这些场所吸烟,不向来客敬烟,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培养职工自觉自愿戒烟的良好习惯。

㈠ 全面落实控烟工作计划,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等公共

场所张贴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牌,不摆放烟具,不得有烟蒂等吸烟行为。职工、家属及来访者不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㈡ 在局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局控烟办负责本局控烟的日常

管理工作,控烟监督员负责监督全局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做到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对不听从劝阻的吸烟者,依法给予处罚。

㈢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

到健康教育工作中。

㈣ 定期对职工吸烟状况进行调查,职工要了解吸烟有害健康

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主动参与戒烟,使吸烟率逐年下降。

㈤ 不得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院

内不张贴烟草广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控烟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加强控烟宣传;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主要是落实专人管理控烟工作,组织开展“控烟”活动,力促控烟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主要是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寻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