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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15147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 发文日期:2013年04月25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鄂林发〔2013〕56号 | 主 题 词:严肃纪律 整顿作风 活动 通知 |
各二级单位:
现将《集中开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3年4月25日
鄂托克旗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鄂托克旗林业局集中开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旗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的意见》(鄂旗办发﹝2013﹞25号),根据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旗集中开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鄂旗办发﹝2013﹞2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林业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工作,加强林业系统的廉洁自律,凝心聚力,树立新风,真抓实干,为建设现代化林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解决各级林业机关存在的学风不浓、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形成重视学习、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的良好氛围,促使全旗林业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纪律观念明显强化,执纪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整顿的范围:局属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整顿的重点:
(一)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治“庸”、治“懒”、治“散”
1、思想浮躁,缺乏责任感,履行职责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到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核制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行政效能低下,不作为、慢作为,经常受到群众投诉、举报。
2、精神萎靡、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不主动,推诿扯皮,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能力平庸、业务不精、创新意识不强。
3、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在编不在岗,在岗在职不尽责,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
4、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意愿和合法权益。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接待基层同志漫不经心、态度傲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无所适从。
5、境界不高、大局意识差。在领导班子之间甚至干部队伍中,好人主义盛行,不能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得一部分干部长期得不到“教育”和“敲打”,最终“小病”养成“大病”。
(二)规范公务活动,着力治“奢”、治“私”、治“贪”
1、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贪图享受、生活奢侈。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购置或高档装饰公务用车;借开会、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甚至工作变动“带”公车。
2、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私心杂念严重,以权谋私,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巧立名目、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予好处乱办事,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政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严肃廉政纪律,着力治“蛮”、治“横”、治“硬”
1、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程序繁杂、延缓拖沓,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风生硬,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百般刁难等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政乱作为问题。
2、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重罚款、轻服务,乱检查、乱罚款,越权执法、多头执法,增加林农、基层负担;巧立名目,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五、方法与步骤
这次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23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宣传(4月23日—5月10日)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分阶段领导活动开展。
2、认真组织学习。
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按要求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要有记录,讲求实际效果。党员干部职工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各二级单位结合林业工作特点轮流领学或进行主题座谈,在进一步提升个体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学习效果。各单位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要发动干部职工对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查找,于5月10日前将学习情况及初步查找情况上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监督检查(5月11日—6月15日)
1、查摆问题。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要对照方案中列出的整顿重点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通过设立意见箱、接受网上举报、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谈心交流等方式,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广泛征求本机关、本部门服务对象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 努力把问题找准、找全、找实、找细。
2、自我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就整改问题做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告栏、单位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监督检查。各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和存在问题严重、自身没有认真查找、经过督促检查发现的,要责令重新整顿,并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单位要强化督促检查,检查组检查时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重点进行抽查、巡查、暗访,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典型案件。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健全机制(6月16日—6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的主要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重点解决在学习、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复发生的问题着重从制度上找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认真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效果群众是否满意。重点在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机制、实行风险防控、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根据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要对管人、管事、管权的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实行强制轮岗,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3、认真总结。各单位对这次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总结,包括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总结于6月30日上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向旗委进行汇报。
六、具体要求
本次专项活动是旗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全旗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担任组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系统、分管部门开展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专项活动领导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坚持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整顿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当前的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顿什么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整顿活动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