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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林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2016-03740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6年05月19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鄂托克旗林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  号: 鄂林字〔2016〕54号 主 题 词:

鄂托克旗林业局于呈报鄂托克旗林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报告

 

鄂托克旗委

     《鄂托克旗林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随文呈,请审阅。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6年5月19日

 

鄂托克旗林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15〕21 号)《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发〔2016〕4号)和《鄂托克旗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鄂旗办发〔2016〕33号),结合我旗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坚持把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以民生林业为指导综合采取各种扶贫措施进一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对于扶贫工作的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     

 林业扶贫主要任务配合扶贫办完成下达的年度扶贫任务。2016年,通过生态保护建设扶持70人。2017-2019年,通过生态建设扶持110人,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赢。

 二主要帮扶措施

 ㈠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扶贫,增加农民收入。立足我林业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优先安排的原则,大力实施“柠条战略”。在阿尔巴斯、棋盘井等干旱硬梁地区大力推广柠条造林,向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和群众倾斜,依靠项目实施,打造从杭锦旗鄂旗交界-乌兰镇-布隆-前旗出口柠条绿色长廊,集中体现柠条林景观带效果,为我旗林沙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基础增加农牧民来自林业收入。

 ㈡发展农牧户房前屋后“小苗圃”、“小果园”经济林。在农牧民房前屋后以及部分立地条件适合的地区,栽植沙枣、红枣、山楂、枸杞等经济林,发展农牧户房前屋后“小苗圃”、“小果园”,不仅能显现村村绿化景观效果,也可以做到与农牧民长远增收致富相结合。2016年选择乌兰镇包日塔拉、乌兰图克巴湖小队、木凯淖尔镇旧庙湾以及蒙西镇沿河黄灌区等14个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试点进行重点打造,待取得一些成功经验后进行大面积推广。按照相关要求种植经济林,经验收合格,管护措施到位,一次性补贴300元/亩。

 ㈢全力推行《鄂托克旗生态建设奖励办法》。为有效利用境内丰富的林木资源,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底出台运行《鄂托克旗生态建设奖励办法》(鄂政发〔2014〕211号),每年专项安排300万元对生态建设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补贴和奖励。该办法的运行不仅有效促进我旗农牧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热情,还能有效增加贫困户来自林业的收入。具体奖励及补贴标准如下:

 旗人民政府每年专项安排300万元对生态建设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补贴和奖励,其中:250万元用于造林补贴,50万元用于灌木平茬补贴。造林补贴:对未纳入国家重点工程的新造林地,按照林业部门作业设计集中连片载植100亩以上灌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40元/亩;栽植500亩以上灌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45元/亩;栽植1000亩以上灌木,造林成活率达到70%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50元/亩。鼓励社会、个人开展灌木造林,造林面积、成效同等条件下,选用柠条造林者优先享受补贴,并可同时享受农牧业局牧草良种补贴;造林当年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补植补造合格者,次年仍可享受补贴。按照林业部门作业设计集中连片栽植20亩以上针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60元/亩;栽植100亩以上针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100元/亩;栽植500亩以上针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180元/亩。 按照林业部门作业设计集中连片栽植50亩以上阔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40元/亩;栽植100亩以上阔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60元/亩;栽植500亩以上阔叶乔木,经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管护责任及措施到位的,一次性补贴100元/亩。平茬补贴:补贴标准为10元/亩,平茬更新范围必须为灌木覆盖度达到30%以上、林木易发生退化衰变的林业工程项目区,具体平茬地块以林业部门核定为准。另外,优先吸纳有劳动意愿的贫困户人口为护林员,提高贫困户劳务收入。

 ㈣技术扶持,大力开展各类林业技术培训从造林技术、种苗生产,种养植等方面开展技术培训,每年不低于2期,提高林业服务对象的业务技能。

 三、保障措施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大对帮扶嘎查村的帮扶指导力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对接、上下联动、聚力攻坚,切实形成部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苏木镇要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具有造林绿化条件的贫困户进行造林绿化,激活贫困户“造血”功能,林业惠民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㈡资金保障。积极向上级申请适合贫困村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并整合现有林业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此外,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积极争取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项目和资金投入到扶贫工作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扶持林业扶贫产业,确保贫困户脱得下、稳得住,实现真正脱贫致富。
  ㈢ 技术保障。积极发挥林业局林业技术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到各苏木镇、嘎查村面对面传授和推广先进实用的林业科技,积极培育适合当地的特色林业产业,助推扶贫工作。                    

    ㈣加大林业惠农牧政策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通过网站、微信、农牧信息服务平台等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旗林业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奖励等林业生态建设助力我旗脱贫攻坚工作的方法措施,让贫困群众知晓林业惠民政策、积极参与生态建设,营造生态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