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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机构专项清理整顿自查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2016-03749 |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
发文日期:2016年06月06日 |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呈报机构专项清理整顿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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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鄂林字〔201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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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机构设置专项清理整顿通知》(鄂旗机编办发[2016]11号)文件具体要求,对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群机构运行情况
我局及所属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使用机构名称、执行职能职责,无未经批准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均在核定范围。
二、事业机构运行情况
鄂托克旗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鄂托克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鄂托克旗资源林政管理站、鄂托克旗林业工作站、鄂托克旗森林防火办公室、鄂托克旗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鄂托克旗林木种苗站、鄂托克旗哈马日格太苗圃和鄂托克旗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其中,鄂托克旗哈马日格太苗圃和鄂托克旗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通过2002年改革中被调整为自收自支单位。
我单位所属各事业单位均能够很好地履行“五定方案”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规范使用机构名称,新增职能职责,如草原防火工作、森林保险等职能职责也已及时报旗机构编制委审批、备案,无自设内设机构现象。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