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天然尺度。2011年以来,全旗上下围绕《鄂托克旗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程度得到加强,卫生保健条件进一步改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全面完成《妇女纲要》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准确反映我旗《妇女纲要》的实施情况,客观评估我旗妇女发展总体概况,既为纲要的进一步实施提供客观的评价材料,也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妇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现以各成员单位统计监测数据为依据,以纲要为对照目标,对我旗《妇女发展纲要(2015-2016)》实施情况监测如下:
鄂托克旗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5-2016年)》在各级政府积极推动下,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在劳动、参政、教育、健康水平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妇女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一、全旗经济与人口概况。
全旗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3.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9668元,比上年增长7.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5485,比上年增长7.4%。
2016年末全旗常住人口16.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05万人,乡村人口4.07万人,城镇化率为74.75%。全年出生人口为0.17万人,出生率为9.33‰;死亡人口为0.09万人,死亡率为4.99‰。年末户籍人口9.80万人,与上年持平。
二、妇女评估的主要成果
(一)妇女健康状况
1、孕产妇保健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16年底,育龄妇女3.76(15-49岁)万人,孕产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为69.85%,较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均为65.39%,均比上年提高14.6个百分点。
2、妇女常见病得到防止。2016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0.01%,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宫颈癌死亡率和乳腺癌死亡率近两年数据均为0 。
(二)妇女受教育状况
1、义务教育全面普及。2016年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52.63%,比上年提高1.0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04%,其中女性为96.34%,均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2、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不断完善。2016年全旗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49.13%,比上年提高9.22个百分点,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37.00%。
(三) 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状况
1、女性就业人员增加。2016年,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6.08%,比上年提高0.31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2.55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人;女性非农就业人员占全部非农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2.20%,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
2、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2016年,全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25万人和2.90万人,分别比2015年增加0.01万人和0.05万人,其中女性分别为1.9万人和1.46万人,均比2015年增加0.05万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状况
近年来,我旗各级党委、政府把大力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摆上了重要日程,通过抓基础、搞培训、搭平台,妇女干部队伍建设登上了新台阶。
1.女干部比例逐年提高。2016年,旗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0.31%,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100%和50%。
2、妇女民主参与渠道不断拓宽
近年来,我旗积极动员基层妇女群众竞选村两委成员,充分落实妇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逐步提高女性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所占比重。2016年,全旗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83.3%;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5.9%和6.7%。
3、企业中的女性领导不断增加
随着女性各方面素质的提高,领导能力也在不断增强。2016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和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均为2.0%,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15.0%,村委会中有妇代会主任比例达100%。
(五)妇女生活环境和法律保护状况
1.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日趋良好。近年来,我旗全力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2016年,我旗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72.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2.妇女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旗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强奸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刑事犯罪活动。2016年,全旗破获强奸案7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3件,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15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医疗保健方面仍需加强
从妇女与健康的相关指标看,我旗部分指标有下降或上升趋势,还需进一步关注。2016年,全旗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分别为88.78%和92.07%,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0.62和1.09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数)由2015年的0%上升到2016年的111.111/10万(人)。
(二)女性教育方面有待提高
目前,我旗部分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职业技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观愿望不高。2016年,全旗 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7%,比2015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三)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女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适应形势要求的有专业、懂经济、会管理的女干部偏少;二是女干部自身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女干部心理和认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于现状的心态;部分女同志参政意识不强,只愿潜心钻研专业技术工作,不愿入党从政。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干部的成长和选拔。
四、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妇女卫生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卫生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切实的倾斜,并组织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有利于妇女卫生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进一步加强市、旗区两级妇女保健网络建设,扩大妇女保健知识宣传。
(二)提高妇女择业竞争力,拓展失业妇女就业渠道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广大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抓。一是努力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吸纳更多的妇女和下岗女工就业;二是加强各种形式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增强择业竞争力;三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信息网络以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疏通就业渠道,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求职者就业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妇女就业率;四是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私营、个体企业,促进妇女就业。
(三)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和投入力度,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妇女工作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加大力度,切实将妇女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妇女事业发展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投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再就业援助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社保、低保、救助福利等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扩大对失学女童的资助面,更加关注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学习。